六问东莞“治摩限电”③怎样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在上路行驶?

南方+ 记者

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符合怎样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才能上路?怎样规范的驾驶行为才是正确的?对于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者而言这些问题显得尤为关键,亦是备受社会关注的。

4月8日,记者了解到,电动自行车新强制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这是目前依据的权威技术数据。

怎样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在东莞行驶?

认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显示,需要符合以下多项技术标准才能够上路行驶,包括:有脚踏骑行功能;车速不能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能超过55kg;电压不能超过48v、电动功率不能超过400w。

东莞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新旧国标存在差异,购买新车时一定要确认是否符合新国标和取得“3C”认证,而合格证上标明是“电动自行车”字样的更不能购买。平安出行,从头开始,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按照规定,新标准实施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也就是说,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一定要认准符合“3C”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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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东莞部分镇街仍存在有摩托车上路行驶情况,这些本地(粤S号牌)摩托车已处于报废状态。从几组对比数据来看,交通事故中摩托车的伤亡率为汽车的4倍;如果与汽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乘者的伤亡率高达97%,因而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亦是摆在突出位置上,需要强化监督管理。

电动车上路新规定处于立法过程

2020年7月21日,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东莞市公安局将《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出,在东莞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不得在东莞销售。销售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认证的相关信息,并建立进货台账和实名制销售台账。没有公示认证信息的,将被罚款1000元至2000元;没有建立两个台账的,将被罚款3000元至5000元。

销售者禁止销售拼装、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从事或提供有关拼装、改装和加装服务,包括不得加装座位、车篷、遮阳伞、高分贝喇叭、音响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装置。违反有关规定的,车辆将被没收,并按每辆2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要在购车之日起15天内申请车辆登记上牌。申请登记上牌前,可持购车凭证临时通行。已经登记的车辆灭失或报废的、不在本市使用的、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要及时申请注销登记。《意见稿》还对变更登记、证牌换领和补领登记等作出规定。

《意见稿》提出将实施违法失信惩戒。东莞将建立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个人诚信档案系统和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机制。在具体执法中,除了硬性执法,还将开展柔性执法。

【记者】何建文

编辑 冯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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