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实际,
3月份以来,
中山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
“涉摩涉电”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查获两辆套牌电动车
4月1日下午18时左右,
城区交警行动期间,
在莲兴路学院路路口发现
一男子驾驶一辆疑似超标电动车
却悬挂了中山号牌,
执勤民警随即截停检查。
经核查
该车辆相属于违标电动车,是不能办理合标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所悬挂的号牌涉嫌套牌行为。
而当事男子称所驾车辆
是快餐店专门配给自己送快餐用的,
车辆是否套牌他并不太清楚。
无独有偶,
4月2日上午10时左右,
城区交警在博爱路和景酒店路口
也截停一辆悬挂了车牌的违标电动车,
车辆号牌登记信息
与另外一辆电动自行车的资料相符。
当事司机付某称
她购买了两辆电动车,事发当天上了牌的电动自行车出了故障,不能骑行上班,于是心生一计将车牌拆下,挂在违标电动车上,试图蒙混过关应付检查。
目前,
中山交警已依法暂扣相关车辆,
上述两宗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涉摩涉电”整治行动进行中
“摩电”专项整治行动正持续开展,
我们已在全市范围内设卡布网,
打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
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整治行动将持续到 年底 !
还紧盯套牌假牌违法行为,
一旦发现将合标电动自行车号牌
套用到违标电动车上,
或是使用假牌证,
将依法进行处罚。
重点查处这些违法行为!
∨
1.摩托车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假牌套牌、故意遮挡号牌、无号牌、超员、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等9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违标电动车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
3.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违反信号灯、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中山交警提醒
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
电动自行车方可登记上牌并上路行驶,
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
而旧标电动车、违标电动车违规上路行驶的,
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
不购买、不骑违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更不要驾驶假牌、套牌等车辆,
否则会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编辑:黄耀燃
责编:姜凯月
执行总编辑:刘小青 李英华
总编辑:朱莉
推荐阅读
速看 【我为群众办实事】打防结合无死角,全市交警布网逮“醉猫”!
速看 设点、巡逻持续中!中山交警正严查这三类车……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