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没写完作业也要按时睡觉!

南方+ 记者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这一文件进行解读。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在对10省市开展的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监测中,小学生、初中生平均睡眠时长为分别为9.5小时和8.4小时,不同程度存在睡眠不足问题。

《通知》提出了3个“重要时间”。第一是必要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第二是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同时强调,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有条件的应保障必要午休时间。

第三是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同时,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控制好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学生晚上就寝时间,学生的必要睡眠时间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针对外在因素影响学生睡眠问题,《通知》提出了3个“中断机制”,要求作业、校外培训、游戏都要为学生睡眠让路。

第一个是作业“中断”,要求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当然,教师要对此进行针对性分析,加强辅导,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第二个是校外培训时间“中断”,要求校外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第三个是游戏“中断”,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相关部门采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确保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通知》也强调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上海交大医学院党委书记、儿童睡眠障碍诊治中心主任、中国医师协会睡眠医学专委会儿童睡眠学组组长江帆解读说,睡眠对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与儿童青少年的体格生长、神经心理发育、情绪行为发展、代谢功能都有着极其密切的关联。“我们团队研究显示,对正处于快速生长发育阶段的儿童青少年来说,睡眠剥夺、生物节律紊乱不仅会引起短期注意力不集中、学业成绩下降等后果,长期来看更可能损害儿童脑功能,导致青少年抑郁、焦虑、注意力缺陷、行为冲动等情绪行为问题,显著增加肥胖等代谢性疾病风险,损害身心健康与学业发展。”

江帆表示,《通知》的出台恰逢其时,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决学生睡眠时间不足和睡眠质量不高等问题,也有助于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各自在学生睡眠管理中的责任,共同促进中小学生睡眠健康。

江帆也提出应尊重个体差异,加强自主管理。江帆表示,《通知》中指出的“小学生每日睡眠应达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这一要求与国际公认的睡眠推荐时长相符。落实到个体上,家长还需要掌握个体差异,因为这一推荐是平均要求,从个体层面看每个孩子睡眠需求还是有略微差异,小学生每日睡眠时间需求范围在9—12小时,中学生在8—10小时。

他建议,教师和家长可与孩子加强沟通,一起制订适合学生个体的作息时间计划安排,同时可以从孩子的精神状态、自我感受等方面了解是否睡足睡好,并根据实际对作息时间做出调整。全社会不同层面应积极努力营造良好的儿童睡眠社会生态环境,保证广大儿童达到《通知》规定的必要睡眠时间要求,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记者】王诗堃

编辑 邓素凡
校对 符如瑜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