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容缺、流程精简……惠州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机制近年持续优化提速,切实有效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为进一步为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减负,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相关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施工许可业务再度精简优化。
《通知》显示,自即日起,惠州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单位报建人员只锁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报建人员只锁定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和监理实施人员锁定是何机制?
记者注意到,在既有建筑市场,为强化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企业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采取人员锁定机制,在项目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将被锁定信息,不允许参与其他项目的施工许可申报,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高效建设实施。
“人员锁定机制确实有力的保障了项目的有序实施推进,但覆盖面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时有企业反映解锁难带来企业经营压力,而《通知》就解了企业的大难题。”惠州市监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既有规定,以往项目实施需锁定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量员5类人员,对监理单位锁定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4类人员。
对比既有要求,《通知》是实施明确施工单位报建人员只锁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报建人员只锁定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无疑大幅为建筑行业企业减压。
作为施工企业的代表,广东铭濠润建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黄宋杰直言新规定的实施将让行业企业很受益。
“项目施工锁定人员都是企业的技术人员,设计范围广、人员多,对于多项目建设的企业压力明显。与此同时,部分实施项目还存在征地、拆迁等问题造成施工停滞,企业被锁定的人员也将无法解锁进入新项目建设,这对于企业用人的压力是比较大的。”他介绍,《通知》的实施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切实有效的助力行业企业的发展。
可以看到,锁定人员数量的减少为企业提供了便利,那如何确保工程质量的有力实现?市住建局监管科相关负责人直言锁定人员的减少并不意味着管理的放松,而是基于施工现场管控手段的创新和管控机制的优化。
该负责人介绍,该局接下来将持续强化施工现场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的监督管理。
【记者】张峰 【通讯员】赵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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