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小法诐案例】“宠物”变“证物”,濒危野生动物不能私自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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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变成了“证物”

晋江和石狮有两名男子

因购买濒危野生动物

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22日

泉州警方公布了这两起案件

1

他因养鹦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鹦鹉不仅外形漂亮

而且还能像人一样说话

有人把他变成家中的宠物

但……

晋江有个男子

因养鹦鹉被公安机关抓捕了

林某是一个宠物鹦鹉的爱好者,其对于购买、饲养鹦鹉有着浓厚的兴趣,在家里饲养了虎皮鹦鹉、牡丹鹦鹉等品种。3月10日,林某通过朋友介绍花了5000元购买了一只灰鹦鹉,为了更好地饲养鹦鹉,林某平时将鹦鹉们放入其在家中客厅处精心“打造”的铁笼中,给它们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3月12日,晋江市公安局西滨派出所接到线索称:有人在私自饲养非洲灰鹦鹉,于是就联合森林警察大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林某,并在其住处内找到了一只灰色鹦鹉。

经相关部门鉴定,这只灰色鹦鹉为非洲灰鹦鹉,主要分布在非洲的中部及西部等地,在我国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林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他因养殖售卖珊瑚被刑事拘留

珊瑚有很高的观赏性,

因此,很多人都喜欢买些珊瑚,

给水族箱造景,

石珊瑚就是这其中的一种。

但你知道吗?

石珊瑚属于濒危野生动物

非法获取、贩卖石珊瑚

不仅会给海洋生态、

人类生存环境带来破坏

也将触犯法律

从而深陷犯罪牢笼

3月10日,石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蚶江镇锦江村村民纪某家中车库里,发现多个大鱼缸,鱼缸内养着石珊瑚、轴孔珊瑚等珍贵野生动物。经查,27岁的石狮男子纪某于2019年买入60株“珊瑚”用于养殖并售卖,非法牟利3万余元。纪某非法养育繁殖并出售的“珊瑚”属《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的物种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目前,纪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珊瑚虽美,但是并不可以随意购买。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应当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

温馨提醒

大家在购买宠物时,应先通过网络搜索等方式对意向宠物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不仅要明确其是否属于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还要确认其是否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一旦发现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坚决不予购买,对于非法出售或者收购国家珍贵、濒危、三有野生动物的行为,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以助力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第二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目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收购和出售就构成犯罪。国家保护名录内的野生动物物种。

来源 | 泉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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