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身边的英模:社会公益“守护者”梁潇

怀集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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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守护者”

梁潇,现任怀集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曾被肇庆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2次;获怀集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等。

勇于担当,做社会公益的守护者

2017年以来,梁潇带领的怀集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金等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近百件,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守护怀集青山绿水,督促关停或治理了多个“散乱污”企业;复垦被破坏的矿区、恢复林地100多亩;提起并获得法院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生态环境损失额600多万;探索办理了全市首个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同时,积极融入服务中心大局,在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他带领办案组撰写《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视角看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河砂资源开采保护的调查报告》等有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调研报告,多次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关注民生,解决群众“揪心事”

梁潇以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为支点,全覆盖检查辖区200多家网络订餐经营商家,有效规范了我县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秩序;纠正辖区药店执业药师违法行为,规范药品经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餐具集中消毒企业监督管理,保障群众饮食餐具清洁卫生等,围绕民生,有效推进行业社会治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2020年,在开展“四个最严”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饮用水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到我县辖区19个镇(乡)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走访、检查,对取水水源地,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联合有关部门针对调查发现的的问题,督促供水单位进行整改,加强整顿和规范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制供水行为,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突出效果,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法治理念

在办理怀集某商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案中,梁潇充分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手托两家”的功能作用贯彻到底。经过与法院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将执行款项依法全部执行完毕后,为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履职,针对调查情况,向有关部门发出改进工作性检察建议。有效促进积极整改,规范行政行为。通过办案,充分发挥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双重监督功能。该案入选了广东省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典型案例”。

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系列公益诉讼案中。针对具体案情,重视诉前检察建议的跟踪和反馈,他多次到相关职能部门跟进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共同探讨催收方法,最终历时6个月分7次,促成收回国土出让金2453万元。同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法治理念,对行政机关提供协助和法律支持,提出具体可行性意见,做行政机关提起诉讼的支持者。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促成追回国有土地出让价款近3000万元,维护了国家利益。获得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的肯定,并作为“经验介绍”,向全省刊发。

创新方式,多措并举以机制促工作

为实现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在检察长部署下,制定落实了一系列制度。2019年底出台了全市首个“检察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畅通线索收集渠道,得到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肯定并在全市各区县推行。与县河长办共同签订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成立全市首个“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以“检察+河长制”长效推动我县江河治理与管护水平。筹划推动了连山、怀集、广宁、四会四地检察院《绥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今年3月,依托四地协作平台和“河长+检察长”检察公益新模式,联合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制发了全市首份跨县域的公益诉讼《磋商函》,推进绥江怀集至广宁河段水生态环境保护。

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期间,梁潇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突出工作重点,精心部署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了怀集刑执工作在全市的“三个首个”:首个社区矫正检察联络点、首个开展讯问合法性审查县区院、首个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他依法公正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维护司法权威。

心系群众,司法为民有温度

在案件办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处处体现司法温情。办理植某申请执行监督一案,申请人植某年仅8岁就遭遇严重车祸,高位截肢并先后经历三次手术,家庭精神和经济均遭重创。尽管判决下来了,可十多年来都没有收到肇事方的赔偿款。办案过程中,梁潇经调查,并根据案情和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实际情况,积极联合法院多次对双方做和解工作,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并顺利收到首笔30万赔偿款,申请人十多年追讨赔偿款的艰辛路终于结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挥检察职能,及时响应群众关切。大年三十,梁潇与第二检察部的同事一起,联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深入到辖区的药店、超市等场所进行走访检查,全力防范、打击哄抬口罩、酒精等防疫物品、食品价格,以及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等违法行为,在检察环节守好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关,让百姓安心。

以检察之盾守护青山绿水,留住蓝天白云,是全体人民福祉所系,也是检察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编辑:陈美珍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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