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公司周末组织的春游,被记旷工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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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都市热报》消息,没参加公司的春游活动,竟被记旷工一天?重庆26岁的沈小姐对此感到很是不服。她认为,春游≠工作,又是安排在休息日,因此不该算旷工。但领导认为们,此前强调过这是公司统一活动,就应该按时参加。

沈小姐2020年上半年入职重庆一家数字传播公司。公司通知全体员工3月13日上午9点,组织大家春游和团建,沈小姐说,当时不少同事都在嘀咕不太想去。3月12日,也就是春游的前一天,沈小姐加班到晚上10点过,因为觉得太累,到家后给主管发了微信,申请不参加春游。第二天一早,主管回复称:“不行,公司统一活动,还是要来参加。”当时沈小姐没在意,但第二天才知道,全公司就她一人没参加春游。

到了周一上午,公司开周早会时,人力资源部主管宣布,沈小姐无故缺席公司春游活动,算作旷工一天。

“旷工一天不仅要扣钱,还会和绩效及年终奖金挂钩。”沈小姐说,没参加春游竟然会被记旷工,自己内心既委屈又不服,自己是因为头天加班太累,才导致第二天没精力参加春游的,而且,春游这种活动,应该是自愿才对,怎么能算旷工?

主管李女士则告诉她,已经强调了是公司统一活动,第二天还反复联系了她,但她仍没来参加春游,相当于耍“霸王假”,因此才被记作旷工的。主管还在部门会议时又说了一遍:“公司统一安排的活动,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参加,如果人人都目无规则,以后管理工作怎么开展?”

对此,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宏波认为,若劳动者缺席与工作有关的活动,单位可以依法对劳动者进行处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则不是工作。新闻中的春游,唐宏波认为与用人单位的工作无关,只是单位组织的放松、娱乐活动,不是沈小姐的工作。故沈小姐不参加春游并不构成旷工。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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