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如果没有电子运单,危险货物运输就不能实现全链条监管。18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通过入企抽查、路检路查、GPS监控信息等三条途径,严查无电子运单的危运车辆。
佛山市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佛山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从1.95万亿元增加到2.33万亿元,增加值从4364.33亿元增加到4924.88亿元,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这其中很多危险货物成为支撑佛山工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东西,尤其是今年佛山提出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加快建设充电桩、加氢站、物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基建”项目,而氢能源在国家层面还被列为危化物进行管理。
“驾驶员有没有电子运单,事关危险货物运输能否实现全链条监管,对于道路运输安全十分重要,然而仍有个别危运从业人员抱着侥幸心理,未按照规定制作、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佛山加强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执法监管,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构建三位一体监管格局严查无“电子运单”危运车辆。
执法人员强化危运车辆路面巡查。
首先,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执法检查,现场抽查车辆GPS在线情况,查看车辆行驶轨迹,检查危运驾驶员、押运员持证情况,重点对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制作、上传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准确、真实地制作电子运单,并按规定上传。
此外,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危运车辆出行重点路段加强巡查,对运输气体、液化石油气等危险货物车辆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驾驶人是否按规定携带电子运单。
更为关键的是,现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强化科技投入,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核查危险货物运输信息,极大提升了监管效能。
近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禅城综合执法支队在核查过程中,就发现禅城区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GPS监控信息中存在行驶轨迹,但该时段并未上传电子运单。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企业进行核查。经调查得知,企业承运人在车辆短途运输油品时,抱有侥幸心理,未制作电子运单。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取证,对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制作电子运单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对承运人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的罚款。
接下来,佛山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构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闭环监管体系,加大对危险货物运单事项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未按照规定制作、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我们也希望位危运从业人员,严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对电子运单管理规定的认识,丢掉侥幸心理,遵章守法开展运输活动。”该负责人这样说。
【南方日报记者】尹辅华
图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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