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详解吸收外资“开门红”: 将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

南方+ 记者

我国吸收外资实现“开门红”。据统计,今年1-2月全国吸收外资1767.6亿元,同比增长31.5%。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今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投资环境的透明度和便利度。

——我国利用外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高峰表示,今年前两个月我国利用外资实现较快增长,主要原因是我国国民经济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外国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不断增强,特别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带动了部分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快速增长,同时,部分去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比如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也出现了较大反弹。

“当然,去年同期基数较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高峰坦承,今年我国利用外资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按照部署,今年利用外资将着重稳总量、优结构、提质量。具体来说,将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清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措施,严格实行“非禁即入”。

另外,还将进一步发挥好开放平台作用。商务部将统筹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国家级经开区等开放平台,完善不同平台区域的制度设计,使各平台在先行先试、差别化探索、推动创新开放等方面各领所长、相得益彰。

高峰还表示,对于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将进一步加大在用地、环保、能耗、金融等各方面的保障力度,推动项目落地和建设平稳有序进行。

——我国营商环境大幅改善

明朗的经济发展前景,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中国美国商会日前发布报告称,61%的受访企业仍视中国为首选投资目的地。

高峰表示,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大幅改善,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已经由2015年的第84位跃升至2019年的第31位。“我们将在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方面继续加大力度,使外资进入中国以后,能够省心、放心、安心地发展。”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高峰表示,商务部将继续推动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减少准入限制。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开展配套规章“立改废”,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高峰表示,商务部还将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加大对外商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持续更新《中国外商投资指引》,不断提升投资环境的透明度和便利度。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利于外资企业在华更好发展

今年1月份,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强调,如果外商投资影响国家安全,发改委和商务部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可以作出禁止投资的决定。有外媒记者提问,“影响国家安全的投资”的定义是什么?

高峰表示,对外商投资实施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做法,世界主要经济体均已建立或者正在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明确规定了应当进行安全审查的外商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二是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等9个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高峰表示。

高峰表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是对我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细化和完善,是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必要保障,从长远看有利于外资企业在中国更好地发展,不会给正常的外国投资者和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记者】赵晓娜

编辑 吴昂霖
校对 曹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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