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有话说|广东骏宏律所郭伟涛: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法治化营商环境

汕头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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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多个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我经常会接触到政府部门,因此对公职人员的服务意识变化有深切体会。以前,政府部门总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现在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们服务意识的增强,工作作风也十分亲民,强调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这比以前有很大的进步。在我履职过程中,我也能感受到政府部门、政法系统更注重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很多机关出台措施或者意见决定前,会先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管理层注重法律引导的作用,大家都比较尊重、崇尚法律,这是值得赞许的变化。

我认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就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所以我提出的都是针对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第一,进一步规范政府履职行为,让市场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厘清政府职责和市场的边界。实行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进一步提升职能部门的服务水平。

第二是建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保护企业产权,包括物权、知识产权等等,还有其他各种无形的产权,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第三,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推进汕头营商环境优化。汕头有两个立法权,一个是较大市的立法权,另外一个是经济特区立法权,可以出台汕头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对政府的职能、创新创业、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还有政商营商环境的推进等制度进行规范。

第四,加大治乱减负力度,进一步惠民惠企,清理涉企乱收费,尽可能的减税降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第五,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建议把现有的汕头营商环境监督局改组为营商环境建设局,从监督职能转变为建设职能,由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抓全市的营商环境的软件和硬件建设。

第六,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实行执法检查报备审批制度,有关部门要编制执法检查计划,报有关部门备案,经批准后才可以到企业去检查,非必要不去检查。第七是建议建立企业投诉受理平台或机制,集中受理企业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投诉和意见,保障和企业的沟通畅通,及时查处在营商环境建设中侵害企业合法利益的行为。

【南方日报、南方+“汕头营商环境圆桌会”嘉宾】广东骏宏律师事务所主任郭伟涛

【主持人】余丹

【海报】肖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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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肖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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