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表示,立法目的包括强化节目规范和从业人员管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广播电视节目禁载的九类内容。提出了新闻节目应当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转载、合拍、进出口等均明确了要求。规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证书。明确主创人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节目传播将受到限制。明确节目主创人员的酬劳标准和配置比例应当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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