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广州科勒门店,多家门店称已拆除涉事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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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广州科勒门店,多家门店称已拆除涉事摄像头

国内知名卫浴品牌科勒门店被曝光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收集人脸数据的问题,引起社会再次对这一技术的利弊及相关信息安全的关注。

记者走访该品牌在广州的店面获悉,安装了类似摄像头的店铺昨晚已经拆除设备,也有部分店面没有安装。相关店员反映,这一技术对店铺的经营影响不明显,今天到店的客户数也未受到明显影响。

对于科勒卫浴等搜集人脸信息的行为,律师认为,人脸识别作为一种前沿技术,其广泛应用已成为一股潮流,关键是如何合理合法利用;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涉及多方面的个人信息安全权益,对公众利益来说关系重大;对这些新技术的监管需要新的更完备法律来规范,建议从生产商、服务商等源头抓起,对搜集、存储、使用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监管,切实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科勒广州门店称已连夜拆除涉事摄像头

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科勒卫浴”)在旗下卫浴门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存在收集人脸数据的问题。

3月16日,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官微发布声明称,高度重视“3·15晚会”中提及的问题,并第一时间展开整改工作。目前已安排相关门店连夜拆除该摄像设备,个别无法连夜拆除的摄像设备作断电下线处理,同时督促供应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妥善处理。我们对于该设备的使用,仅作到店人数统计;对该设备所采集的信息不作保存、分析及转移。

记者16日现场走访了科勒卫浴广州的一些门店获悉,目前安装了设计人脸识别摄像头的店面昨晚均拆除了摄像头,受访的店员都否认店面对搜集的人脸数据进行了保存及分析应用。

科勒门店工作人员告知已拆除人脸识别摄像头。

科勒卫浴广州黄埔大道旗舰店是该品牌在华南地区的重要展示厅。该店负责人告诉南方+记者,昨晚收到上级通知后,当晚拆除了位于店铺大门入口位置的相关设备,目前店内只有安全监控相关的摄像头在运行。据其介绍,人脸识别相关信息均由公司专门部门管理,店面平时没有接触到这些信息,也未曾使用过这些信息。

位于马场路马会家居的科勒卫浴金坊马会展厅店的工作人员也称,昨晚十点收到通知后连夜拆除了人脸识别摄像头。该工作人员称,店面使用相关信息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管理客户,如统计客流等,不过她表示不清楚是科勒方面还是金坊公司负责处理这些数据。

科勒门店拆除了人脸识别摄像头。

而位于广州东风国际展厅的一家科勒卫浴店面工作人员则反映,该店面没有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

科勒在广东有3家工厂

据企查查APP显示,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由科勒亚洲有限公司100%控股。

科勒中国网站介绍,创立于1873年的美国科勒(Kohler)公司是迄今美国最庞大的家族企业之一, 2002年,在上海成立了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科勒亚太区总部。中国市场已经成为科勒全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网站称,1999年科勒将中国总部设在上海,并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杭州、南京、深圳设立了办事处。迄今,科勒在中国已经拥有11座工厂、800多家展厅和十几家设计体验中心。

科勒旗舰展示厅。

1995年8月,科勒成立佛山独资厂,年生产超过100万件科勒陶瓷件;2008年12月1日,科勒收购了珠海佳德厨卫产品有限公司, 在珠海成立了科勒厨卫产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不锈钢水槽及相关配件;2008年12月26日, 科勒收购加枫卫浴(中山)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淋浴房,淋浴盆,整体浴室,蒸汽房和浴缸等产品。

另据企查查风险信息显示,2016年9月,该公司因“经营者通过虚构原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被罚款5万元;2020年8月,该公司因“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无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被行政处罚。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严格限制人脸识别技术应用

近年来,对人脸数据的违规采集与数据泄露、非法交易与使用等问题已经多次引起舆论热议。

去年底,有关房地产企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搜集客户信息引起舆论哗然:一段宣称山东济南“男子戴头盔看房”视频在社交媒体上疯传;浙江一购房者因为被开发商人脸识别不属于“老客户”取消优惠后还引起当地检察院暗访此类问题。检察官们发现,走访的10多个楼盘大部分售楼处安装有人脸识别系统。

舆论担心,一旦人脸数据被泄露、滥用,一方面造成相关个人损失,另一方面还可能催生更多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也属于个人敏感信息,收集个人信息时应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今年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人脸识别的建议、提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卢馨建议,应立即清理整顿非必要的人脸识别,明确规定人脸识别使用范围。除道路、机场、银行等法律规定的必要的安防应用以外,涉及对特定及非特定对象的处所,如学校、酒店等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前都应申报审批,公安部门依法审核其合法、正当和必要性。由公安系统监控数据安全,要求以必要安保措施限于最小范围使用。禁止非授权擅自使用人脸识别。对于如商场等非特定人群的经审批的人脸识别应用,须以显著标识告知相对人。

科勒门店的人脸识别提醒。

科勒门店的人脸识别提醒。

律师:从人脸识别产业链源头起严格监管保障信息安全

今天受访的一些市民普遍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好有坏,具体看如何使用,同时目前个人信息安全确实存在不少漏洞,希望有关部门严格监管。一位受访者称,人脸识别好的一面是当碰到犯罪时,可以较快取证,坏的一面是会让不法分子窥探隐私。一些受访女士说,随处可见的监控保障了安全,但一直被监控的感觉也不太好受,就像科勒的这种行为就比较过分,属于侵犯隐私。

对于当前人脸识别的问题,广东领华律师事务所甘贵庚律师认为,首先要明确人脸识别技术等生物识别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是一种趋势,其便利作用已经为社会所认可,但同时也要看到其风险较大的另一面。

甘律师说,人脸识别涉及到公民个人的隐私、肖像或个人信息资料等多方面信息安全,在大数据时代,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的技术需要新的更完备的法律来规定和限制。现在人脸识别不仅搜集数据,还存储、分析数据,这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安全隐患。

甘律师认为,对人脸识别的应用,应该有比较详尽的法律规定,不能仅仅限于《民法典》和《刑法》及个人安全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一要规定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市场应用的监管,限制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场景,规范可使用的主体;二要更重视对数据的安全保护,现有侵犯责任损害赔偿不足以让人有足够畏惧,如果商家因为数据安全保护存在问题,要承担巨额赔偿责任;三要对人脸识别的技术生产商或提供商制定相关规范予以约束。要从人脸识别技术产业链的源头抓起,设备生产商、销售商,数据的存储和应用服务提供商都应该承担更严苛的责任。只有严格规范,生物识别技术应用安全才能更加有保障,也更有利于技术服务大众。

【文字】陈海燕

【视频】吴明

【剪辑】许舒智

【实习生】俞江琨

编辑 陈明诗
校对 黄买冰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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