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午,#尚雯婕被限制高消费#这一词条冲上微博热搜榜高位。
据企查查APP显示,由尚雯婕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黑方金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黑金经纪)于3月12日新增限制高消费令,目前该公司已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2次,涉及执行标的总金额为240万元。而尚雯婕因关联公司失信也被限制高消费。
自去年以来,包括周震南、虞书欣等艺人都曾卷入“老赖”风波,但大都是其家人被限制高消费,像尚雯婕这样本人被列为限制高消费对象的,实属少见。
随后黑金经纪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限制消费令的限制对象是北京黑金,与尚雯婕个人及其演艺活动无关。尚雯婕个人工作、生活因私消费均不因此受限;并称在诉讼开始前,公司就已依法院要求封存了足额资产,目前也与相关确认全部款项已支付完毕。
这突如其来的诉讼纠纷和限制消费令是怎么回事?
小南特地上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查询搜索,发现黑金经纪与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的民事纠纷案相关文书共有5份。
官司从去年就开始打了,一审二审结果均判定黑金经纪败诉。
案件大概是这样:北京千店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承接广告投放和展览服务的公司。2018年12月28日,黑金经纪和千店科技签订了《展览展示服务合同》,委托这家公司为其提供宣传内容的展览展示服务。合约签完,展览办完,发票也给了,黑金经纪却拒绝支付服务费,因此千店科技才将“拒不还钱”的黑金经纪告上法庭。
打官司的时候,黑金经纪辩称,不还钱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1、这段时间公司内部管理层经历巨变,这个合同是前管理层与他人恶意编造的虚假合同,是要讹公司的钱。
2、本来和公司签订《展览展示服务合同》的是北京得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谱公司),但得谱公司已于2019年4月注销,现在合同乙方却变成了千店科技(原告),且两家公司结算时给的投放报告是相同的。意思就是,我明明已经付了钱,你现在做了个假合同,拿着同一份报告又准备来讹我一次钱。
3、这是一份承揽合同,原告不得将承揽工作交由其他人做,但原告却将大部分工作外包给了另一家公司,实际履行的投放数量、质量也与合同不符,所以存在违约行为。
对于这三点理由,原告也在审理过程中用举证一一驳斥,而黑金经纪也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最终法院一审裁定黑金经纪败诉,需要依约支付服务费234万元;黑金经纪不服上诉,但二审依然是维持原判。
案件详情呢,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法院公布的裁判文书,反正结果就是黑金经纪要付234万,但没有在法院规定期限内支付,所以原告又申请了限制消费令,身为黑金经纪法人代表的尚雯婕自然也成为了“限高对象”。
不过要真如黑金经纪的声明所说,公司已经将欠款付清,限制消费令应该也会很快解除。加上之前法院已经冻结了黑金经纪的部分资产,应该也不至于还不起钱成“老赖”。
然而,这桩看似平常到不行的服务费纠纷,背后又涉及到了尚雯婕和前合伙人聂心远的恩怨情仇。尚雯婕的粉丝在相关新闻评论下均是为自家爱豆鸣不平,说这都是聂心远留下的烂摊子,尚雯婕只是背锅的。
聂心远(原名聂涛)和尚雯婕曾是多年好友,他曾于2007年至2012年间在华谊兄弟音乐公司担任企划、宣传、制作、公关四部总监,给羽泉、尚雯婕、张靓颖、BOBO等知名歌手打造过专辑。
2014年,尚雯婕和聂心远合伙成立黑金经纪BG Talent,尚雯婕既是公司创始人,也是旗下艺人,聂心远则是公司CEO。两人在事业上齐头并进,生活中亦是好友,还曾传出恋爱、结婚等绯闻。
经过5年的发展壮大,黑金旗下的艺人不断增加,除了元老尚雯婕,还包括曾舜曦、迪玛希、李振宁、侯明昊等。
但到了2018年,尚雯婕和聂心远的关系却急转直下,甚至对簿公堂。
2018年11月,聂心远(聂涛)及其个人独资成立的新沂曜日影视文化工作室被北京黑方金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告上法庭。尚雯婕认为聂心远有挪用公款、转移公司资金的嫌疑,最终,作为股东及监事的她代表公司提起了诉讼。
2019年11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黑方金圆公司撤诉。
2019年12月,黑方金圆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动,尚雯婕成为新任董事长和法人代表,聂心远退出公司。
按照时间推算,今天闹出新闻的这桩服务费纠纷确实是聂心远在任期间发生的,但是不是真如黑金所主张的,是聂心远联合外人给公司设的套,就不得而知了。
只是,在大家吃起尚雯婕和聂心远的陈年旧瓜时,被欠钱的原告千店科技又跳了出来。
有媒体联系到千店科技,千店科技称:黑金公司并非按照法院要求自行封存资金,而是依本公司申请由东城法院依法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强制冻结其银行存款;黑金公司关于全部款项均已支付完毕的说法不实,本公司并未收到任何案件款项。
所以,到底是谁打谁的脸?这场纠纷应该还有后续戏份可看。
最后,小南还是想说,娱乐圈内不管什么恩怨情仇,各方都可以拿起法律做武器,由法院来下最终的权威定论。终审之前,大家都是吃瓜群众。
【记者】张思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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