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没来得及申请失业补助金的朋友们注意!现在还可以申请!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2号)等文件规定,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暂至2021年6月30日,即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以及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申领程序和具体要求保持不变,如国家出台政策对此项工作进行明确,按国家政策执行。
哪些人员能在惠州申领
1、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
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❷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下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
申请材料:身份证/社保卡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线上申领(登录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或线下申领(至我市参保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咨询电话:0752-12333
粤省事申请流程:
❶进入“粤省事”小程序,定位到惠州,然后注册登录,然后首页下滑选择“社保医保”,选择“失业”,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进入服务。(下图以广州为例)
❷然后根据下面的操作流程操作
提醒:一定一定要看自己的银行卡号有没有问题,能不能用,如有申请后,发现卡号有问题,一般是要到社保局更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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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补助金政策小须知
1、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3、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对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4、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5、在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在计算其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时,以其申请失业补助金时已归集到我市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为依据。
来源:惠州人社、粤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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