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黄贵松建议:降低汕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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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省稳步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汕头市一般工商业电价得到较大幅度的下调,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过高的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得到改变。降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成为汕头老百姓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肩负汕头人民重托,在京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显示器事业部高级工程师黄贵松为此积极建言,呼吁国家大力支持,降低广东汕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使汕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与汕头经济发展水平和汕头居民收入水平相匹配,提高群众的幸福感。

据悉,汕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因历史原因,长期处于全省最高价区,每千瓦时0.6789(第一档),比广州高0.09元、比深圳高0.016元、比珠海高0.07元、比湛江高0.07元。近年来,汕头市民多次通过网络、热线电话等方式,对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提出意见和质疑,认为汕头属于“三、四线城市却是一线城市消费水平”,要求改变“低收入、高电价”的状况。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3月,汕头市草拟了《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将降低汕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作为省2020年重大民生问题的请示》,报请广东省政府推进降低汕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2020年5月27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汕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复函》,指出广东省及汕头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沿革及情况,明确居民用电价格的定价权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在合适时机适当降低我省汕头等地市居民电价,并发文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

为解决汕头“居民用电价格过高”的“老大难”问题,黄贵松向大会提交建议,提出: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降低汕头等电价偏高地市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启动调定价程序,依法推进降低汕头等电价偏高地市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事宜。

(来源:汕头日报  记者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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