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池回收如何利用?广东发布两项团标解决痛点

南方+ 记者

近年来,电池特别是锂电池的生产和使用量越来越大,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也逐渐崛起成为一门新兴产业。

锂电池回收利用的副产品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然而,作为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中间产品,至今未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其进行规范,影响了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3月10日,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发布了两项团体标准,可使这一问题迎刃而解,并降低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污染。

各家回收标准不一,不能有效利用

据介绍,锂电池的回收利用,通常采用湿法冶炼工艺即采用可溶性钠盐作为沉淀剂,回收锂、镍、钴、锰等有价金属。因剩余母液中含有大量的钠离子,本着资源循环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回收生产厂家大多会对剩余母液再处理,通过浓缩析钠,生产回收粗制产品硫酸钠和氯化钠。

“这两种锂电池回收利用的副产品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但作为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的中间产品,至今未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其进行规范。”据省标协有关人士介绍,由于各家回收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存在差别,加上原料来源不一,回收技术复杂,回收生产的粗产品硫酸钠和氯化钠质量参差不齐,市场出现乱象,不能有效对口下游客户,影响了产品的使用和流通。这已成为困扰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一个障碍。

广东省此次发布的两项团体标准《锂电池废料湿法冶炼粗产品 硫酸钠》和《锂电池废料湿法冶炼粗产品 氯化钠》,可使这一障碍迎刃而解。

这两项团标由广东省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北海琛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

新标准可降低废旧电池污染

两项团标的突出特色是对粗产品硫酸钠和氯化钠的质量要求作出统一规定。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供参照的情况下,标准起草组对市场情况作了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了国内主要生产厂家这两类副产品的质量指标差异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两类副产品的主要质量指标。

粗制硫酸钠和氯化钠质量要求均采用分定品级的办法,都分为三品级,主成分硫酸钠和氯化钠的含量一等品均要求≥95%,二等品≥90%,三等品≥80%。对产品包含的杂质元素包括钙、镁、镍、钴、锰、锂、铜、铝、铁、铅、镉、铬、汞、氯和水不溶物、水分含量都分别作出限量规定。

这些质量指标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相一致,可确保锂电池深度回收利用生产的中间产品粗制硫酸钠和氯化钠的质量要求。按这两项团标回收生产的粗制硫酸钠和氯化钠,再经脱水等加工处理,即可成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业无水硫酸钠和工业用氯化钠。

据介绍,工业无水硫酸钠和工业用氯化钠作为重要的化工原料,应用领域十分广阔,市场需求量很大,包括应用于蓄电池、光学玻璃、印染、合成洗涤剂、维尼纶、染料、造纸工业、纤维生产等。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对锂电池深度回收利用,将可有效地增加工业用硫酸钠和氯化钠的产量和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并对减少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污染,更好地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记者】欧志葵

编辑 张茵
校对 罗健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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