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以及《广州市能源资源节约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广州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控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建筑规定能耗限额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制定新目标,将对全市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同时,提出了具体目标:至2022年,全市行政区域内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指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开展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实现纳入限额管理的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
就具体实施对象而言,将根据公共建筑信息摸排情况确定。其中,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在实施范围内,此外,部队及保密单位所属公共建筑也不纳入范围。除上述规定范畴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也暂不实施能耗限额管理,但相关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要提高节能意识,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改造,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坚持节能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能耗限额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共建筑节能。在具体工作执行中,将坚持市区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通过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市级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其中,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及能效提升相关技术指引,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节能环保领域)中支持建筑节能的相关内容和组织各类项目申报;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和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公共建筑内部能源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工作、实施节能改造项目。
各单位在统筹规划下分步实施。以计量基础较好的电、水、燃气、集中供冷量消耗限额管理为切入点,待条件成熟后推广到全种类综合能耗限额管理。实施对象也先以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为目标考核对象,待条件成熟后,推广到全部大型公共建筑。
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确认指引
围绕全市实施能耗限额管理的工作目标,接下来,广州市住建局将开展一系列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基础工作。首先,将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库。该信息库包括了建筑物本体信息、建筑产权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信息、建筑使用的能源种类及能耗计量信息、用能设备信息、已采取的节能和管理措施等内容。
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库归入广州市能源管理与辅助决策平台统一管理,并与广州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等相关业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库实施动态调整,每年将新增达到要求的大型公共建筑纳库管理。
在此基础上,广州将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能耗数据对接,对电力、水、燃气、集中供冷等能源供应单位,将实施范围内用户上个计量周期的用能信息对接。其次,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报送及能耗确认制度。相关责任单位要如实报送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并按期确认供能部门提供的用能信息。
对于纳入限额管理的大型公共建筑,根据投运时间、建筑规模、历史年份用能波动幅度等情况,广州将在三年内分批次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诊断工程,并将诊断信息归入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库。节能诊断所需经费由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节能环保领域)安排或给予定额补助。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将研究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确认指引(下称“指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公共建筑能耗标准,及建筑历史能源消耗量和广州节能形势发展需要,测算每个公共建筑用户本年度的能耗限额。
对公共建筑按建筑规模、所属行政区域、所属行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其中,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将纳入市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单位对其确定年度能耗限额并实施监管;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或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下的大型公共建筑,纳入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由各区相关部门根据“指引”确定其年度能耗限额并实施监管。
此外,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部门每年将对市监管的大型公共建筑上年度能耗限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区发展改革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每年区监管的大型公共建筑上一年度能耗限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市、区节能主管部门对考核优秀的大型公共建筑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大型公共建筑实施强制能源审计,依据能源审计结果限期整改;能耗限额考核不合格的公共建筑,当年不得参加市、区级文明机关、文明单位、广州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并将其列入节能监察重点对象。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可从商场、商业办公、国家机关、教育医疗等领域选择、发动同类型能效水平较低的公共建筑,对其实施绿色化改造以及通过合理调节改变不合理的运行管理方式,提高用能系统的运行效率。2021年至2025年,全市将完成不少于20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20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改造
为实现全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目标,广州市住建局制定了“四步走”的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工作将在2021年底前完成,包括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摸查工作,制定广州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考核、监督、资金补助等工作细则,下达纳入名单的大型公共建筑分年度能耗限额和节能诊断计划,部署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接下来,2022年开始对纳入名单的大型公共建筑开展年度节能考核和监管;2022—2024年分三年开展纳入名单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诊断;2022—2025年,根据节能诊断、年度考核、强制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等情况,推进纳入名单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不少于20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在分布落实以上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工作的同时,广州市住建局将多措并举保障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各职能部门和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燃气、集中供冷等能源供应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同时,完善市、区各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增加建筑节能领域考核成绩占比,将考核成绩与部门绩效挂钩。
广州还将加大资金扶持,加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扶持力度,在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节能环保领域)中明确支持建筑节能的相关内容,用于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对开展节能改造的建筑单位,可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助。支持范围包括:高星级绿色建筑、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节能宣传推广工作经费等;鼓励各区配套相应的专项资金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相关部门将对公共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情况开展监察,对不按规定上报建筑信息的公共建筑所有权人和运行管理单位责令整改。
【南方+记者】郎慧
【通讯员】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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