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任性乱开的快递三轮车
不能再任性了
三月开始
全面整治
为加强电动三轮车交通管理工作
全面落实“六统一”标准
东莞交警部门
从今年3月份起
全面开展邮政业快递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违法整治工作
什么是“六统一”标准?
邮政业电动三轮车“六统一”标准:
统一车辆标准
统一车辆标识
统一车辆编码
统一车辆保险
统一管理平台
统一人员装佩
执法开始,设“过渡期”
执法期间,交警部门设置了一个月的“过渡期”。在这段时间,对未在邮政管理平台备案并悬挂编码牌(见下图)的电动三轮车、未考取D类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如仅存在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则不予处罚;
如发现其它违法行为(如闯红灯、逆行等),则依据发现的违法行为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为(或未取得 D 类驾—2— 驶资质)合并处罚。
“过渡期”后(从4月1日起)
“过渡期”过后,将严格执法
1.对已在邮政管理平台进行备案并悬挂编码牌的电动三轮车。
(1)在执法过程中第一次发现驾驶人未依法佩戴安全头盔的,将通过邮警通小程序进行记录,第二次直接予以处罚。
按照:未带头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如果未取得D类驾驶证)进行合并处罚。
(2)驾驶人存在除未带头盔外的其它违法行为(如闯红灯、逆行等)时,直接予以处罚。
按照:具体的违法行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如果未取得 D类驾驶证)进行合并处罚。对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是罚款1000 元,并处10日行政拘留(如发生有人受伤的事故,并处15日行政拘留)。
(3)如果驾驶人尚未取得 D 类驾驶证,但所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已在邮政管理平台备案并悬挂编码牌,在车辆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如闯红灯、逆行等)时,此时对驾驶人未取得D类驾驶 证的行为暂不予处罚。
2.对于未在邮政管理平台备案并悬挂编码牌的电动三轮车。
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此情况的一律查处,按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如果未取得 D 类驾驶证)+其他具体的违法行 为进行合并处罚。对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是罚款 1000 元,并处 10 日行政拘留(如发生有人受伤的事故,并处15日行政拘留)。
3.选择行驶车道。
如果因非机动车道的入口与机动车道高度落差较大(10 厘米以上)、非机动车道的入口处立有柱子或石墩、 非机动车道施工等原因致无法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则电动三轮车 应在道路最右侧行驶。正常情况下,如未在道路最右侧行驶,则依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进行处罚。
凡是符合以上处罚条件的,一律先扣留电动三轮车,再进行处罚。
别说小编没有提醒你!
来源:东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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