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将于3月17日召开

南方+ 记者

4日,清城区召开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之“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清远市清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经会议研究决定,清远市清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17日至19日召开。

据《关于召开清远市清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共有十一项,一、听取和审议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清远市清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三、审查和批准清远市清城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清远市清城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查和批准清远市清城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清远市清城区2021年预算;五、听取和审议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票决清远市清城区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九、选举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及清远市清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个别委员;十、通过清远市清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十一、其他。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清远市清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前会议安排》《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清远市清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以及清城区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审议稿),表决通过了有关区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并讨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文件。清城区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还将由区政府提请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记者】黄玉熹

【通讯员】何立

编辑 叶镇祖
校对 符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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