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风采系列】李丽丽:用巾帼柔情守护妇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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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多年来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弱势的妇女儿童撑起一方晴空,大家都亲切地称呼她为“法官妈妈”。她,就是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丽丽。

2007年,凭着对法律事业的热爱,李丽丽进入县人民法院工作,2012年开始,她先后从事刑事、民事审判工作。从书记员到如今的一级法官,十余年的基层法庭工作经历,李丽丽收获了成绩和荣誉,2019年,她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作为基层法官,李丽丽面对的是最基层的妇女儿童,他们的法制观念往往比较淡薄,自我保护、防范意识也相对薄弱。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李丽丽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积极探索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审判、帮救、矫治、预防模式;她办理婚姻家庭案件时,注重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积极携卷下乡,深入基层、居委、乡村,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处理了一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用爱心和柔情为当事人撑起一片蓝天。

在办好案的同时,李丽丽还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送法上街等活动,通过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以案讲法,使妇女、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李丽丽表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是任重而道远的,接下来,将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同时,加强调研分析的力度,让维权工作做得更加精准到位,同时,充分发挥多年的审判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不断的提高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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