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回应20岁智障女儿嫁55岁男子:她是独生女,嫁过去饿不着就行
父母回应智障女儿嫁55岁男子:嫁过去饿不着就行
3月1日,网传“智障女嫁中年男”视频引发舆论关注。3月2日,女孩父母通过视频回应质疑称,家里只有一个女儿,因为小时候发烧得太厉害了,女儿落下了现在的疾病。男方是经亲戚介绍认识的,双方都挺满意,而且两家离得不远,住得近也方便以后去看望女儿。女儿不能说话,无法知道女儿的意思,所以在结婚前没有特地征求她的意见。
父亲表示,结婚是双方统一好的,没有收彩礼,并认为女儿以后应该会过得还可以(“差不多”),“不要饿着她就行。” 此外,父亲还展示了女儿的身份证,身份证显示女儿出生于2001年2月26日,目前已满20岁。
当事人回应:女方已经到结婚年龄,且经过女方家长同意
3月1日,网传视频“河南驻马店未成年少女嫁给中年人”引发舆论关注。驻马店市泌阳县回应称,经调查所谓“未成年少女”并不属实,“老人”张先生55岁,“未成年女孩”系智障人士,20岁,两人婚姻已征得双方家属同意。
3月1日晚,视频中的新郎张先生回应南方日报记者称,网上所传系谣言,不是事实,女方已经到结婚年龄,且经过女方家长同意,当地部门也对其进行了询问。
张先生向记者表示,两人经介绍在2月中旬认识,于2月27日结婚,并且已经到民政局登记,现在相处比较融洽。目前夫妻二人一起居住,女方不能自理,都是他一个人在照料,“像养女儿一样”。
另外据张先生在今日头条上发布的文章称:“我是驻马店泌阳县高店镇的一个普通农民,种了两亩地,因为家里条件不好,一直没有找到老婆,所以一直没结婚,今年已经55岁了。后来我们庄上的一个媒人介绍我们认识,我和女方也见了面,女方家长觉得我是个老实人,同意把女儿嫁给我的,她已经成年了,到了法定婚龄,并不是网上说的未成年。但是女方是智障人士,不会说话,我这么大年纪了,能找到一个妻子,能成个家,心里也很高兴。”
父母将智障女嫁人,律师称并不违法
“智障女被嫁中年男”事件传出后,有不少网友质疑称,父母将智障女儿嫁人可能涉嫌违法。对此,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表示,按照原《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因此,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已经被废除。
同时廖建勋认为,智障者作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婚姻中不存在胁迫行为,就不能认定其为违法。
另据驻马店市泌阳县回复媒体称,1日下午,该县公安、民政、法院、妇联等部门就“55岁男子娶20岁智障女”一事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认为,55岁的张先生和20岁智障女子同居不违法,但不能办理结婚证。依据相关政策,双方日后若有孩子,可办理准生证并上户口。此外,该县相关部门会积极帮扶这个特殊家庭。
【记者】吴扬
【视频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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