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西江流域禁渔期,今天开始!这些事千万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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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日起至6月30日,西江流域将全面进入禁渔期,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渔民有保障”的禁渔要求,主动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区农业农村局的执法人员在西江江面进行巡查,发现江面上已经看不到渔船捕涝作业了。而在渔船较集中的小湘镇水域岸边,已经停满了靠岸的渔船,渔民们有的在整理船只,有的在整理渔网、鱼具。渔民们表示,禁渔期对西江的渔业资源循环再生有好处,虽然每年有几个月不能捕鱼,但已经适应了。“在3至6月这几个月里,是鱼类的繁殖期,实行休渔期能增加西江的渔业资源,对此我们都非常支持和理解。”渔民黄伯说。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禁渔期开始后,该局将通过水上巡查、市场检查、码头驻守、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涝行为,切实保障辖区禁渔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对禁渔期内的非法捕捞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涝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哪些行为被禁止?

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 执法人员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图源 肇庆农业农村

禁用的工具:迷魂阵、地笼网、滩边罟、抬网等;

禁用的方法:电、炸、毒等。

违反禁渔制度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元以上;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图源网络

举报电话

肇庆市:0758-2281666(白天)

0758-2275908(晚上)

鼎湖区:0758-2625712

四会市:0758-3285613

高要区:0758-8382889

广宁县:0758-8668510

德庆县:0758-7785632

封开县:0758-6661514

怀集县:0758-5523317

▲ 何异能 摄

为使水域生态得到修复,

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希望大家共同遵守禁渔制度,

切勿以身试法。

高要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黎亮、蔡冠科

部分资料来源:肇庆发布

戴口罩是最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肇庆市高要区融媒体中心制作

编     辑:黄绮雯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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