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 当事人:已解决

南方探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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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一男子办理房屋过户,被工作人员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消息一传出,迅速引发广泛关注。3月1日下午,当事人徐先生告诉南方+记者,目前事情已妥善解决。

办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

此前,根据媒体报道,广州的徐先生与母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因母亲持有的是香港身份证,工作人员建议进行非直系亲属关系过户,否则需要去派出所开母子关系证明,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

据了解,徐先生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有六七十年楼龄的房产,其与母亲是权属人,各占二分之一的份额。2021年2月25日,徐先生准备好各种所需资料,与母亲一起去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准备把自己的份额过户给母亲,因母亲持有的是香港身份证,结果工作人员却告诉他,需要证明母子关系。

然而,令徐先生费解的是,其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出生证明以及母亲的香港身份证,各个证件上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都能对应得上。随后,徐先生打电话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办理窗口,对方表示“信息对得上一般都要承认”,徐先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民警表示“无权评判这项要求”

辗转多地仍然无法办理手续,无奈之下徐先生在媒体记者的陪同下,再次回到在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提出相关质疑后,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了手续,并就此事表达了歉意。

对于徐先生的经历,有律师表示,对于涉港澳、涉外在身份上的变化,因人名和相关信息可能产生变动,因此内地相关办事机构会要求当事人,在港澳或在国外户籍地办理“同一人证明”文件,当事人在前期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奇葩证明何时休?

事实上,奇葩证明屡见不鲜。此前,根据媒体报道,为了继承已故父亲的7万余元存款,广东惠州的陈先生2020年一度在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之间来回跑了7次,历时7个多月,依然没能证明“我爸是我爸”。直到国务院督查组介入,当地政府召集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帮助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问题才得到解决。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推进“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在多个领域见到实效。可是,虽然奇葩证明数量确实少了,但也似乎从未销声匿迹。据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各地区各部门已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

此外,我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0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制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

对于徐先生的经历,不少网友表示,期望政府各职能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作为,通过信息共享及相关制度改革,实实在在为办事民众提供便利,让奇葩证明能早日“绝迹”。

【记者】朱红鲜 实习生 王谰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 董晨晨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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