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东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磅发布2021年市政府一号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聚焦加快打造发展新动能,提出了一系列务实创新的亮点政策。其中三项政策由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实施。东莞市场监管局将积极贯彻市政府一号文,助力打造新动能。
亮点政策一:
实施制造业质量变革战略
政策原文
实施制造业质量变革战略,构建先进质量管理体系,争取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到2025年获评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不少于8家。
政策解读
制造业质量变革战略从质量改革创新、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构筑质量品牌优势、完善质量基础支撑、打造质量人才矩阵、拓展质量国际合作等七个维度统筹推进,以质量环境优越、质量技术领先、质量管理创新、品牌效应显著、质量效益一流为目标,为东莞建成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其中,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服务通过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面向企业、产业、区域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推动实现“一个标准、一次合格评定、一个结果、多方互认共享”,最大程度提高运行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为产业提质增效赋能,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例子说明
东莞某照明行业企业设立“LED照明行业工业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NQI)一站式服务平台”,整合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认证机构的优势技术、资源和人才,向LED照明行业企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一站式”服务,并通过工业互联网推动服务能力上云,实现与LED照明产品研发制造企业、LED照明产品客户共享,构建以“问题整体解决”为目标的“一站式”技术服务体系,形成由诊断、分析、解决方案、实施、固化5个阶段组成的过程改进方法,助力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生态圈。
亮点政策二:
实施“先进标准+”工程
政策原文
实施“先进标准+”工程,支持企事业单位参加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参与国际、国内各级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及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
政策解读
深入贯彻《关于实施东莞制造业质量变革战略的意见》,加速东莞行业企业技术积累、科技进步、成果推广、创新扩散和产业升级,保证可持续发展,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促进贸易发展。项目包括对企事业参加国际及国外标准化活动、参与国际、国内各级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进行资金资助、奖励。
例子说明
例如,某家企业在东莞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标准讨论会或审定会等国际标准化活动,经国家标准委或者对口全国标委会等批准,并事前报告市市场监管局的,根据实际规模,给予每次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又如,某家企业主导制定了一项国家标准,按规定进行申报,符合要求的将获得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亮点政策三: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政策原文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创建名牌名标,支持企业收购国内外知名品牌,优化商标品牌资助方式,对获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政策解读
根据《东莞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42号),东莞设立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对国际注册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区域品牌示范区建设,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等项目给予资助。具体如下:
1、国际商标注册项目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在获取《商标注册证》并通过各指定国核准注册后一次性申领资助,每件最高资助不超过商标注册官费的60%(按成功注册国家计算),最高不超过5万元;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不超过1万元;在单一国家、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不超过2000元。同一件商标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
2、国内商标注册项目
针对国内的地理标志商标和证明商标给予资助,对地理标志商标每件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证明商标每件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此二项不重复资助。
3、中国驰名商标项目
对获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按其当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最高不超过市级地方留成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区域品牌示范区建设项目
对被评审为区域品牌示范区的组织,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5、中国商标金奖项目
对获评中国商标金奖的给予资助。其中,商标创新奖、商标运用奖获得者最高资助500万元;商标保护奖获得单位最高资助200万元,获得者为个人的最高资助20万元,获得单位或个人由财政供养的,仅给予荣誉,不给予现金奖励。
【记者】吴擒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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