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的要求及长安镇实际,全体市民,包括在莞、来莞、返莞人员都需在3月31日前,进行“莞e申报”填写详细信息,同时需要申报个人行程。
为全面落实“莞e申报”工作,长安公安分局联合镇网格管理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每天穿街走巷,深入企业、出租屋、商铺等地派发防疫宣传单张和检查“莞e申报”情况等。另外,他们上门督促二手房东、租客等进行“莞e申报”,还要求出租屋房东和商铺店主等,在门口显眼的位置张贴“莞e申报”宣传单,让所有的住户和顾客,自觉做好“莞e申报”,为疫情防控助力。
资料图
根据要求,市民应当利用东莞市疫情防控服务自主申报系统即“莞e申报”进行信息申报。各类申报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申报其单位从业人员或住所居住人员的基本信息,及时注销辞职、搬离人员信息,申报新增人员信息,并指导督促全体人员如实做好信息申报。
此外,个人应主动如实申报有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属于重点人群、14天内的旅居史和接触史等。要求各申报责任主体、全体市民及来莞返莞朋友自觉主动进行“莞e申报”,切实承担起自我管理责任。
“根据东莞市防疫指部的要求,市民群众需要通过‘莞e申报’系统进行个人行程申报。”长安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莫汝森表示,所有长安市民朋友,在完成“莞e申报”登记的基础上,请于3月31日前,通过扫码申报完成个人行程申报,同时积极发动身边的亲戚朋友共同参与,起对抗疫情,筑牢防控战线。
莞e个人行程申报
流程图如下
*部分消息来源于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长安镇网格管理中心
■ 记者/罗淳、蔡广兴
■ 编辑/谢志坚
■ 播报/刘杨
■ 出品/长安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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