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快评| 李诞,有些“货”你带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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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笃鲜

2月24日,脱口秀演员李诞发布微博“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为女性内衣品牌Ubras打广告带货,被指冒犯女性、违反广告法。该品牌随后发布致歉声明并下架了相关内容。

广告法第38条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增设“使用商品”“接受服务”的前置条件,可以倒逼广告代言人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负责,从而保护消费者利益。2020年,P2P网贷中介平台“爱钱进”爆雷后,代言人刘国梁、汪涵等就被质疑违反广告法该条规定。目前似乎没有迹象表明,李诞在他带货之前亲自使用了该款女性内衣。

但复盘事件不难发现,关于冒犯女性的争议在先,关于违反广告法的讨论与举报在后,Ubras声明也将致歉原因指向“营销推广中的不当措辞”。有网友认为,该广告还违反了广告法第9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含有性别歧视内容。

“躺赢”最早出现在游戏中,当团队里有玩家技术很强,其他队员“躺着就赢了”。后来语义逐渐扩充为在某领域取得成功毫不费力。李诞在《奇葩说》节目中,曾表示“赚钱靠躺赢”。其他几名脱口秀演员也在广告中使用了各自“名言”,比如杨笠提到“Ubras不仅给我自由,还给了我自信”,便结合了“我感到自由”“普通却自信”的梗。

然而,有据可循并不代表客观上不存在负面影响——正规的职场环境里,谁能轻松躺赢?“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既无形中贬低、无视了女性在职场中的努力,也向社会传递了女性工作时可以不用付出和男性同等努力的错误价值观念,很容易激化性别对立。另外,“躺赢”和职场、女性内衣等要素放在一起,是否在打性暗示擦边球,公众自有判断。李诞说“没有我带不了的货”,有些“货”还真就带不得。

除了广告代言人,Ubras作为以女性为主要受众的品牌,致歉时都不忘强调让女性拥有“更轻松的身心状态”,广告语却令人感到很不轻松,负责内容创作与审核的团队乃至整个公司的确应当道歉改正。打广告也好,日常经营也罢,都得遵守法律规范,考虑公众情感,注重社会影响。这其实并没有多难,甚至说白了就是保住底线,只看想与不想、做与不做。

编辑 邓素凡
校对 冯志坚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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