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发布《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悉,《规定》新增了道路结冰、雷雨大风、森林火险3类预警信号,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预警信号增至14类38个
根据《规定》,预警信号由原来12类31个增加至14类38个,并完善了相关图标和预警级别内容。一是保留了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冰雹7类预警信号。其中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5类预警信号分级不变,仅调整信号含义;灰霾预警信号取消分级;冰雹预警信号拆分为两级。保留了《规定》中原有的雷电、干旱、地质灾害3类预警信号。信号含义、预警级别维持不变。
同时,《规定》新增了雷雨大风、森林火险和道路结冰3类预警信号,删除了《规定》中的火险预警信号。
此外,《规定》中的“大风”预警信号更名为“强季风”预警信号;信号含义、预警级别维持不变,图标形式与《省规定》风格保持一致。新增“雷雨大风”并同时保留“大风”预警信号(更名为“强季风”),是结合深圳气候特点考虑。这两个预警信号针对的是不同季节、不同天气特点的气象灾害:雷雨大风预警主要是针对狂风骤雨同时出现的强对流天气,强季风预警主要针对的是季候风(冬季冷空气带来的大风和西南季风爆发后带来的大风,通常不伴随雷电)。
将实行“分区预警但不分区停课”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将实行“分区预警、但不分区停课”的停课机制。这一机制有利于学校、学生、家长采取防御措施,更好地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和安全,且更符合教育公平及全市教学课程、教学制度统一管理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深圳东面,距离深圳市中心100多公里,天气情况与深圳有明显差异,预警信号不能与深圳同步,故不能与深圳同步采取统一的防御措施。目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在气象灾害防御方面的实践做法是由应急、规土、教育等部门按照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的相关防御预案执行,不直接执行深圳本土的预警信号和相应防御措施。
【记者】徐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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