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门市司法局始终绷紧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弦,落实重大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坚守岗位,加强监管措施,拓宽监管路径,确保社矫安帮工作不脱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蓬江区
打好节前“预防针”,筑牢假期抽查“防火墙”
2021年春节前夕,蓬江区社区矫正中心加强了对重点社矫对象的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思想动态和心理需求,教育他们新年期间不酗酒,不赌博,不危险驾驶,不违法乱纪,不参与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活动,积极改造,服从管理。春节期间,蓬江区社区矫正中心及区内6个司法所通过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微信实时共享位置、视频通话等功能,每天对辖区内社矫对象进行100%抽查和不定时随机抽查,并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对春节期间抽查发现一名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区(县)辖区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训诫,给予警告处分。
江海区
重拳出击,严肃执法
为更好地做好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维护刑事执行的严肃性,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江海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在节前对外海街道辖区内违反监督管理、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的两名社矫对象分别给予训诫、警告处罚,并进行警示谈话。
新会区、恩平市
解难帮困,精准矫正
新会区司法局把生活贫困、就业困难、身体残疾或有重大疾病等情况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到本级民政部门民生保障范围。关注社区矫正对象情绪和心理变化,适时进行干预。新会区社区矫正对象李某经济紧张,前不久生育了一个女儿,对家庭开支和前途充满忧虑。春节期间,新会区社区矫正中心组织属地镇街相关部门、社工机构对李某及家庭成员进行心理疏导和经济上的帮扶,引导教育李某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要求,积极工作,担当起家庭责任。
恩平市司法局对因病致困的社区矫正对象岑某进行了走访,并送去了节日慰问品。走访中,工作人员与岑某进行了深入交谈,了解他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身体状况、收入情况等,鼓励他要正确认识困难,稳定情绪安心接受改造。同时,叮嘱春节前后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出现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岑某深受感动,表示今后会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努力改造,不忘党恩。
台山市
做好精神障碍刑释人员衔接工作
为切实做好安置帮教防疫和衔接工作,2月15日(年初四),台山市司法局组织汶村镇综治办、汶村司法所、社区干部、刑释人员家属与广东省明康监狱干警在汶村司法所无缝衔接一名精神障碍刑释人员。释放当天,台山市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放弃休假,赴现场办理衔接手续,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向刑释人员家属宣读精神障碍救治救助有关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看护工作;讲解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叮嘱其配合社区落实防疫工作。
开平市、鹤山市
“就地过年”,落实监管措施。
开平市司法局组织在矫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遵规守纪警示教育,重申社区矫正监管规定,警示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务必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确保安全。结合矫正对象现实表现,通过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方式,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针对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广泛宣传防控措施,传达“就地过年”有关精神,严肃强调外出请假纪律,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
鹤山市司法局在走访中了解到,留在共和就地过年的湖南籍社矫对象李某父母及妻儿都在老家,自己一人在共和过年,由于想念家人,自己情绪波动较大。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安慰,送上了慰问物资,并在线联系了他的家人,向他家人致以节日慰问,一起勉励其积极接受社区矫正,遵纪守法,争取早日解矫,与家人团聚。李某向家人及工作人员表示定会安心接受社区的服刑改造,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争取顺利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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