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3月1日进入禁渔期!这些事做了要受处罚

南方+ 记者

近日,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实施肇庆市禁渔期的通告》,通告显示为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肇庆将于2021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实行禁渔。

禁渔区域包括:肇庆市辖区江河(溪)水域,含西江、绥江、贺江、新兴江、大沙河、龙江河、古水河、扶罗河、新招河、诗洞河等河流。此外,通告表示,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将其他相关河流、湖泊纳入禁渔范围。

执法人员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受访者供图

执法人员开展夜间联合执法行动。受访者供图

禁渔期间,在规定的禁渔区,将禁止除娱乐性垂钓外所有捕捞作业。违者按《刑法》第三百四十条处罚: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0元以上;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50公斤以上或者价值500元以上;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规定中的禁用的工具为迷魂阵、地笼网、滩边罟、抬网等;禁用的方法为电、炸、毒等。

此外,通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肇庆市:

0758-2281666(白天)

0758-2275908(晚上)

鼎湖区:0758-2625712

四会市:0758-3285613

高要区:0758-8382889

广宁县:0758-8668510

德庆县:0758-7785632

封开县:0758-6661514

怀集县:0758-5523317

【南方+记者】蓝单

编辑 万映雪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