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快乐,
来得让人意想不到。
厚厚的一本《民法典》出台后,
第1057条引人注目。
这条明确了
夫妻有参加各种活动的自由: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
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这让广大爱酒嗜酒
又被老婆管着,
不让出去喝酒的男士们
欣喜若狂地欢呼道:
“瞧见没,
法律上可是明明白白写着,
不能限制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
俺们出门喝酒
那可是正当的社会活动,
老婆大人,不可违法哟!”
开开玩笑可以,
可千万不能当真,
“男人的喝酒自由”
到底有哪些解读?
知识点都在这里了!
老婆不让我出去喝酒,
是否限制了我的自由?
普法小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其实妻子不让丈夫去喝酒,是为了家庭好,没有谁真的觉得这样是被束缚了,被压迫了。
此规定属于倡导性规定,诸如“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个人自由仍然处于合理范围。
普法君觉得,夫妻关系毕竟有别于其他关系,“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处理夫妻各自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选择时,最重要的还是要坚持“相互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的原则,维护好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来源: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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