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一顶安全头盔一条命”,
关键时刻安全头盔能减少事故伤害,
千万别因为怕麻烦或影响美观,
而丢掉这个生命防护屏障。
最近,斗门就有些
不戴安全头盔的“骑士”
被交警蜀黍罚了!
这些行为,罚款、拘留!
2月19日,斗门交警巡逻来到江湾二路路口,发现一辆赣KYXXX0异地号码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司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经系统一查发现司机林某并无驾驶证,对其进行吹气酒精测试,数值达到20mg/100mL,属酒驾。
随后交警依法对林某酒后、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异地号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2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急着送鸡,200元没了
2月9日中午,斗门交警在和风中街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辆粤C1XXX9号摩托车朝岗点驶来,见司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交警立即拦停检查,发现司机脚上穿着一对拖鞋。司机表示快过年了,急着给家里人送只鸡,临急临忙出门就忘了换鞋和戴头盔。
随后,交警对司机穿拖鞋开车进行了教育警告,并对其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2月以来,
斗门交警共查处
不戴安全头盔违法案例20余起,
希望广大摩托车驾驶员
牢记遵守交规,拒绝酒驾,
时刻牢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确保安全出行。
说完摩托车,
咱们再来曝光小车驾驶的
违法行为。
都被查三次了!你可长点心吧
1月29日晚,斗门交警在环湖路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对粤CXXXX8号小车司机进行吹气酒精测试,数值显示为29mg/100mL,属酒驾。
随后,交警要求司机出示证件,却迟迟不出示。经系统一查,发现司机宋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且这是他第三次被查到酒醉驾了。去年9月28日,宋某在斗门南江路被查酒驾,已被扣留驾驶证。而不久后的11月22日,宋某又在拱北被查醉驾,驾驶证被吊销。这才过去不到两个月,宋某又再一次被查酒驾。
对于宋某屡教不改的行为,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随后依法对其酒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粗心司机忘了年检,罚款200元
2月19日,斗门交警在黄杨大道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辆粤CXXXX8号小车因逾期年检被交警拦停检查,该车在2020年10月就已到年检期,已逾期4个多月。交警教育司机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司机表示将尽快年检。
随后,交警依法对司机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咱再来说说货车。
货车常年运输在路上,
有很多商家、物流运输平台、
物流车队等会把货车变身为
“移动的广告车”,
但这是违规的!
下面这位司机大哥就被罚了
货车上载着“刘德华”?罚!
2月20日,斗门交警在尖峰桥东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10点55分,交警发现一辆粤C9XXX8号厢式货车在车流中很是显眼,原来该车的车厢上全部贴满了某款沙发的广告,上面印着明星代言人的照片和一句广告语。
交警拦停该车,向司机指出《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非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出租小汽车车身外表,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最后,交警依法对司机粘贴车身广告影响驾驶安全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尽快清除车身广告。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硬道理!
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转发提醒身边人
素材来源:斗门交警
编辑:曾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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