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扣分!斗门交警这个月已查2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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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

“一顶安全头盔一条命”,

关键时刻安全头盔能减少事故伤害,

千万别因为怕麻烦或影响美观,

而丢掉这个生命防护屏障。

最近,斗门就有些

不戴安全头盔的“骑士”

被交警蜀黍罚了!

这些行为,罚款、拘留!

2月19日,斗门交警巡逻来到江湾二路路口,发现一辆赣KYXXX0异地号码摩托车在路上行驶,司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经系统一查发现司机林某并无驾驶证,对其进行吹气酒精测试,数值达到20mg/100mL,属酒驾。

随后交警依法对林某酒后、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异地号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2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急着送鸡,200元没了

2月9日中午,斗门交警在和风中街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辆粤C1XXX9号摩托车朝岗点驶来,见司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交警立即拦停检查,发现司机脚上穿着一对拖鞋。司机表示快过年了,急着给家里人送只鸡,临急临忙出门就忘了换鞋和戴头盔。

随后,交警对司机穿拖鞋开车进行了教育警告,并对其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

2月以来,

斗门交警共查处

不戴安全头盔违法案例20余起,

希望广大摩托车驾驶员

牢记遵守交规,拒绝酒驾,

时刻牢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

确保安全出行。

说完摩托车,

咱们再来曝光小车驾驶的

违法行为。

都被查三次了!你可长点心吧

1月29日晚,斗门交警在环湖路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对粤CXXXX8号小车司机进行吹气酒精测试,数值显示为29mg/100mL,属酒驾。

随后,交警要求司机出示证件,却迟迟不出示。经系统一查,发现司机宋某的驾驶证已被吊销,且这是他第三次被查到酒醉驾了。去年9月28日,宋某在斗门南江路被查酒驾,已被扣留驾驶证。而不久后的11月22日,宋某又在拱北被查醉驾,驾驶证被吊销。这才过去不到两个月,宋某又再一次被查酒驾。

对于宋某屡教不改的行为,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交通安全教育,随后依法对其酒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粗心司机忘了年检,罚款200元

2月19日,斗门交警在黄杨大道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辆粤CXXXX8号小车因逾期年检被交警拦停检查,该车在2020年10月就已到年检期,已逾期4个多月。交警教育司机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司机表示将尽快年检。

随后,交警依法对司机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咱再来说说货车。

货车常年运输在路上,

有很多商家、物流运输平台、

物流车队等会把货车变身为

“移动的广告车”,

但这是违规的!

下面这位司机大哥就被罚了

货车上载着“刘德华”?罚!

2月20日,斗门交警在尖峰桥东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10点55分,交警发现一辆粤C9XXX8号厢式货车在车流中很是显眼,原来该车的车厢上全部贴满了某款沙发的广告,上面印着明星代言人的照片和一句广告语。

交警拦停该车,向司机指出《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非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出租小汽车车身外表,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最后,交警依法对司机粘贴车身广告影响驾驶安全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尽快清除车身广告。

曝光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硬道理!

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转发提醒身边人

素材来源:斗门交警

编辑:曾小胖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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