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请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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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不禁想到放烟花爆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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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我市将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广大市民务必做到禁燃区域范围内不碰烟花,禁燃区外少放或不放烟花,提倡环保方式过年。

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

2021年春节梅州城区禁燃范围未作调整,与2020年城区管制范围相同。

(一)东起长深高速城东出口经周溪河→老铁路桥(周溪村入口)→周溪村道→富乐花园→新规划大道(入千佛塔老路口)→东岩背村道→莲塘尾村道→S223线→芹洋半岛沿梅江河岸→罗乐大桥→东升工业园新规划大道(包含东升工业园区)→工业园新规划大道与S333线交汇处;

(二)南起东升工业园新规划大道与S333线交汇处→西阳镇与三角镇行政区域交界→三角镇全部行政区域→三角镇与长沙镇交界处(路人坑桥)→梅江河东岸→沿梅江河东岸→梅龙高速梅江大桥→梅龙高速→程江枢纽;

(三)西起程江枢纽→长深高速→长深高速城北互通;

(四)西北起长深高速城北互通→长深高速→长深高速城东出口。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注意:禁燃范围内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市民若需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到禁燃区域外的正规零售点,正规零售点显著位置应悬挂有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梅江区、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已对城区禁燃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停止发证。没有许可证的零售点,都是非法经营。

燃放烟花爆竹这些规定要遵守!

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在建工地、树木、公共绿地、窨井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2、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3、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5、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6、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5公斤的烟花爆竹。

7、十四周岁以下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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