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倍?3倍?春节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

汕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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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小伙伴已经在掰着指头

数着还要上几天班

才能盼来春节假期的到来

然而也有些人

仍需要坚守在工作岗位上

那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初一至初三

2月12-14日这三天是春节的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除夕和初四至初六

2月11日、2月15-17日这四天属于休息日,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等于月工资基数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

具体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21.75天是规定的员工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计薪天数。

举个栗子

如果一名员工月薪3000,那他在

初一/初二/初三(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

3000÷21.75天×300%=413.8元

除夕/初四/初五/初六(休息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费:

3000÷21.75天×200%=275.9元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发布了《关于做好务工人员留粤就地过年 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坚决杜绝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超时加班现象发生。积极开展“劳资协商、共促和谐”等专项活动,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留粤就地过年务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加强对留粤就地过年务工人员的服务保障,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确保广大留粤就地过年务工人员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为让留汕异地务工人员过个温暖春节,汕头市推出“八送”关爱行动,准备了岗位补贴、技能培训、24小时不间断招聘会等温馨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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