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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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与金融

作者:赵龙南粤银行选送

诚信,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是人的修身之本,也是一切事业得以成功的保证。《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云:“学者不可以不诚,不诚无以为善,不诚无以为君子。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事败;自谋不以诚,则是欺其心而自弄其忠;与人不以诚,则是丧其德而增人之怨。”说明“诚”对于“做人”、“做事”是何等的重要!

诚信,是一种社会价值取向。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传承,是一种政治文明的理念、是一个为人处世的原则、是一种人民传颂的美德。在我看来,诚实守信、做事公正、廉洁从业就是一种诚信的体现。

秦末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说话算数,信誉非常高,许多人都同他建立了深厚的友情,当时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谚语:“得黄金百,不如季布一诺。”后来,季布得罪了汉高祖刘邦,被悬赏捉拿。结果他旧日的朋友们不仅不被重金所惑,而且冒着灭九族的危险来保护他,使他免遭祸殃。一个人诚实有信,自然得道多助,能获得大家的尊重与友谊。反过来,如果贪图一时的安逸或小便宜,而失信于朋友,表面上看是得到了实惠,但为了这点小利而毁了自己的声誉却是万万不值得的。所以,失信于朋友,无异于西瓜捡芝麻,得不偿失。

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了变法。当时正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改革,商鞅下令在城南门外立了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了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情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试一试。于是,商鞅把赏金提高到了50两。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出来将木头扛到了北门。于是商鞅立即赏赐了他50两黄金。商鞅的这一举动,在百姓之中树立了威信,接下来的变法也很快在秦国推广开来。新法的推行,使得秦国日渐强盛,并最终一统华夏。

无论是一诺千金的季布,还是立木为信的商鞅,都是诚实守信的典范。我们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的传统美德,提倡诚实守信的精神。

诚信是我国企业和民事活动的基本职业道德.从历史、法律和现实的依据中都证明,只有把诚信确立为金融业的灵魂,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的社会主义金融事业,要创新和发展,有必要大力加强诚信建设。我是一名长期工作在银行基层的工作人员,先后在柜面营业厅、风险部门工作,而这要求我在工作中必须在做好客户服务、提升自身业务技能的同时,要诚实守信、廉洁从业、严于律己,合规操作,把控好每一笔业务的风险,不能人云亦云,要严格把关每一笔业务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合法性。始终坚持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依法合规,遵章守纪;廉洁从业,严于律己。

基于本职工作,我对于诚信有以下的几点认识:

一,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勿以事小而不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工作之余,要善于不时检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从而养成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努力做到诚实可信,言行一致,乐于助人,尊老爱幼,见义勇为,廉洁奉公,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二,廉洁从业,严于律己。诚信是廉洁的重要保证,是廉洁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在银行风险条线工作期间,我曾兼任放款管理的工作。在这工作期间,难免有些客户、有些同事因为急着用款,催促着赶紧完成审批,但是,岗位职责所在,要求我必须做到诚实守信,清正廉洁,严格把控好每一笔业务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合法性,依法依规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加强学习,提升境界。面对世界科技的日新月异和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我们要不断学习,以全新的知识来提升自身的业务、文化素养;我们要不断创新,在工作的实践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加强自身修养,弘扬社会新风,守住本分、守住诚信、守住廉洁,努力塑造诚实守信、严于律己的人格。

四,以古为镜,以人为镜。以古为镜,我们可以感受到诚信之风世世清香,背信弃义之气遗臭万年;以人为镜,我们能够感知道德的高尚让人芳名流传,道德的卑劣令人不齿。我们要胸怀诚信之心,勤拭自己的心灵,使之如明镜般清亮,使我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使我们心存坦坦荡荡的浩然正气,抵住贪腐等等不良之风的诱惑,诚信待人,认真做事。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作为一名金融业的员工,我将诚实守信,廉洁从业,严于律己,坚守底线。努力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净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添砖加瓦、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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