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召开2021年春季学期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市教育质量全面发展。会议明确了2021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学生工作安排。详情如下:
一、明确2021年春季学期安排转入的对象
(一)本要求发布之日前具有化州市户籍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本要求发布之日前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跨地级市以上流入化州市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①持有化州市居住证并有稳定合法住所;②在化州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2年以上。
二、明确申请转入学校的条件
(一)城区学校转入对象具有化州市城区户籍或符合流动人口政策的随迁子女。
(二)其余学校转入对象具有申请学校招生区域户籍或符合流动人口政策的随迁子女。
三、明确安排转入的原则
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申请转入学生情况和转入对象户籍,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如果申请转入人数少于或等于申请学校可提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的,则直接安排到申请的学校。如果申请转入人数大于申请学校可提供转学插班学位数的,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额满即止。如申请人不服从安排的,则视为放弃学位。
四、明确不受理转入申请的情况
(一)小学、初中起始一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二)因城区学校的学位普遍紧张,原则上不接受城区内公办学校之间互相转学。
(三)转学不得变更年级。如果隐瞒申请转学,造成申请年级与实际就读年级不相符的将无法办理学籍转移,责任自负。
(四)小学平均班额达到45人,初中达到50人的年级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五、明确转学办理程序
(一)申请转入面上小学的,到所属中心学校报名,由中心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安排转入的班级必须要少于45人,安排结果上报我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备案(具体报名时间及流程,以各中心学校公布为准)。
(二)申请转入化州市橘洲小学、化州市绿景花城小学的,到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安排转入的班级必须要少于45人,安排结果上报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备案(具体报名时间及流程,以学校公布为准)。
(三)申请转入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学校和局直属其他学校的。统一于2021年2月18日至20日,由学生家长到教育局基信股报名登记,经审核相关材料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申请转入学生情况和转入对象户籍,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学校根据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接收插班生并做好插班生入学事宜,不得擅自接收转学申请。
来源:化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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