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网上预约离婚的,最终只有一半到场办理。
近日,有广州市民发现,通过“广东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离婚登记预约时,出现“剩余预约量”为零,导致无法预约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网传“广州2月离婚名额已全部约满”话题引发热议,冲上热搜。
针对这一消息,广州市民政局昨日(2月1日)回应称,婚姻登记当事人可通过拨打12349或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实行电话预约,也可到现场轮候办理。
广州个别区的离婚登记预约仍有剩余量。
一个月内仍有离婚登记预约名额
今天10时30分,南都记者登录“广东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查看,根据该系统的预约规则,预约须提前1个自然日申请,可预约1个月内的号源。离婚登记最早只能预约2月4日的,而当天的广州11个区的预约剩余量均为零。
南都记者通过统计,截至今日10时30分,在2月4日—3月2日期间,广州11个区的离婚登记预约剩余量合计为203个,个别区处于无剩余预约量,个别天数同样处于预约爆满,但整体上并非无法预约的状态。
“目前最早只能预约3月3日的。”天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持有广州户口的市民,可以在广州11个区任一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离婚,而天河区婚姻登记处3月2日前的均预约满了,“晚上12点会更新放号,如果有人取消了预约,市民有可能预约成功。”
该名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市民着急离婚,可以先把资料发到天河婚姻登记处的工作邮箱,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了,哪天办理量少的话,会及时跟市民沟通,提前办理。”
天河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提醒,天河区婚姻登记处3月2日前的均预约满了。
广州市民政局回应
面对预约离婚登记需要排队,无号可约的情况,昨天晚间,广州市民政局作出回应,分析了造成预约登记无剩余量的原因,并给市民提出其他解决办法的建议。
广州市民政局解释,目前,因部分婚姻登记当事人放弃到场办理离婚登记后,没有及时取消预约号,造成预约资源被占用。
另据@新华视点,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罗鹏飞2月1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网上预约通常会有很多人既不到现场办理也不取消,导致预约号被占用,以2020年12月份为例,全市离婚登记网上预约4716对,其中到场办理的只有2372对。
综合分析,婚姻登记当事人预约后没有到场办理的原因有:
一是广州市全面引入线上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部分婚姻登记当事人申请婚姻家庭辅导后,夫妻关系得到调适缓和,自愿放弃办理离婚。如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在2020年第四季度共开展婚姻家庭辅导852对,其中136对调解成功。
二是部分婚姻登记当事人存在一时冲动而预约离婚,冷静后放弃办理的情况。
三是部分当事人预约离婚登记后改为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
遇到网上无法预约离婚登记时怎么办?广州市民政局表示:婚姻登记当事人可通过拨打12349或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实行电话预约,也可到现场轮候办理。
广州市民政局提醒:请当事人按预约时间持本人身份证件材料和本人预约号方能办理。电话预约与网上预约均为实名预约,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提供预约等婚姻登记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州市民政局呼吁:已预约但因故不能按预约时段到场办理的当事人及时通过网上预约系统或电话撤销预约,以便婚姻登记机关能更及时为其他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预约服务。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婚姻登记机关已引入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由社工、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或律师为申请婚姻家庭辅导当事人提供婚前情感咨询、婚姻关系调试、离婚调解等服务。有需要的当事人可直接联系各区婚姻登记处。
对于“离婚限号”的说法,今天,广州民政热线工作人员回应表示,没有对离婚预约进行限号,但各区放号数量不同,每日放号量根据各区婚姻登记处人手数量而定。为避免资源被占用,预约登记离婚后爽约的市民,将会被计入黑名单,180天内不能预约。
冷静期满,30日内未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民发〔2020〕116号)等规定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婚姻登记当事人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须先预约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取得《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且30天“冷静期”届满后,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前夕,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晒出刚刚拿到的离婚证。
广州市民政局提醒,在“冷静期”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无需预约。
南都周刊记者电话采访了广州花都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据其介绍,新政实施后,预约离婚登记分为两次,包括预约登记申请以及凭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进行离婚登记预约。“预约离婚登记申请的人比较多,因为预约登记申请没什么限制,所以他们想约就约了。离婚登记是必须走完了第一步,有了回执单号才能约,这就没法随意约了。”
黄牛代抢名额,每单500元
南都记者发现,由于预约登记名额少,有黄牛可以提供离婚登记代抢业务,每单收费500元。南都记者通过网络平台找到一名“黄牛”,以需要离婚为由咨询代抢离婚登记名额,对方称可以帮忙预约离婚登记,“要等别人取消,有人取消的话就可以约上,成功率高。”该名卖家称,不能保证预约到哪一天,但基本上10天内可以,“收费每单500元,成功后付款。”
而另一家代抢商家称“专业代抢广州离婚预约,花点钱便能早日自由,指定地区80元,不指定地区50元”。
不过,在找“黄牛”代抢离婚登记名额时,均需要提供男女双方个人信息,包括户口信息、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对此,律师提醒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表示,在找“黄牛”代抢时,自己的电话号码、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发给了对方,之后无法确保对方是否会删除,“这就容易造成自己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对此市民要慎重。”
新政后离婚要双方一起跑两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办理离婚的流程,将从当日申请当日便可领证,变更为当事人先提出申请,30天冷静期结束后,男女双方需于第二个30日内再次持离婚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再次至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才可领证。
具体而言,男女双方当事人先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申请第二天开始进入为期30天的冷静期,期间任意一方可以向登记处申请撤销离婚;从第31天起,男女双方可在冷静期满后的30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领取离婚证。逾期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也就是说,婚姻当事人实际上有了一个最长可达60天的反悔期,”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与财富传承部主任律师易美玲对此解释称。自从离婚冷静期政策出台之后,其所在律所多了许多前来咨询离婚冷静期的群体。
选择诉讼离婚是否会更快?
离婚冷静期实施后,若婚姻当事人存在迫切离婚的需求,诉讼离婚会是更快的选择吗?
去年12月4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在民政部新闻通气会上称,《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法》,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而若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途径。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师易轶告诉记者,通常而言,诉讼离婚所需花费的时间,比加上离婚冷静期之后的协议离婚还要长。
“诉讼离婚的程序本身就比协议离婚的程序要复杂,流程更久,所以协议离婚还是一个最便捷的方式,离婚冷静期实施后,协议离婚最快是31天完成,但是诉讼离婚在30天之内,未必能进行开庭和审理,因为就简易程序来说,它的审理期限从立案之日起开始算就得三个月时间,在这三个月里是否能够解决或者简易程序是否能够转化为普通程序,这都是不好说的,所以诉讼离婚肯定还是比协议离婚时间要久。”
易轶统计过办理过的诉讼离婚案件,发现诉讼离婚案件从立案到最终判决离婚,平均所需时间是180天。
此外,易轶告诉记者,在实务操作中,法官审理诉讼离婚案件往往不会一次性判离。
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诉讼离婚当事人婚姻中不存在以上这些情形外,我们国家判决离婚的标准就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这其实是非常主观的,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很大。”
易轶进一步指出,第一次未判离,当事人继续选择第二次诉讼离婚,这时法官才会认为当事人离婚态度很坚决,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性,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然后判离,“这就是我国目前诉讼离婚审理判决实际操作的习惯。”
而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诉讼离婚和第二次诉讼离婚之间,必须间隔6个月。
但易轶同时指出,若当事人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共识,只是通过诉讼途径,希望法院出具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让双方的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这种情况下的诉讼离婚则可能比离婚冷静期实行后的协议离婚,所需时间更短。
“这类诉讼离婚,我们称之为无争议诉讼,这类诉讼有时其实在庭前调解阶段就可以完成,如果法院的流程较快,案件分到了庭前调解员手中,那么这样离婚判决书下来的时间就可能会比离婚冷静期的时间要短。”易轶说。
文| 南方都市报记者代国辉、何生廷;南都周刊记者敖瑾、孙雅茜
编辑| 杨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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