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湘澜的高度重视和亲自部署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公安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通过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公安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有力地促进和服务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对策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方面。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大力加强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责,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二)深化“放管服”工作方面。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今年,我局研究制定《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做到谋划在前、责任明确,推动各级公安机关切实把“放管服”改革工作抓紧抓实、严抓到位。二是服务抗击疫情。我局全面推广“粤省事”粤康码,严格落实办公场所的日常消毒保洁、人员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措施。全市公安窗口部门主动推出网上办理、容缺办理、延期办理、预约办理、就近办理等便民举措。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政策优惠信息,大力宣传引导群众及企业使用“粤省事”、“粤政易”等便民程序办事。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通过动态梳理、统一公布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步实现各级各部门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确保同一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今年,我局共完成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各类权责清单编写共638项,承接省公安厅行政职权委托8项;承接省公安厅下放行政职权1项;取消行政职权3项;实行重心下移、改由我市公安机关就近实施60项。四是深化“数字政府”改革。着力打造全市联动、全域覆盖、全网通办的线上线下“两位一体”公安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和“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事项数量。今年,我局“两减一即办”三项指标分别提高并超过省厅“减时间75%”“跑动次数0.21”“即办程度42.86%”的标准。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依托“粤商通”APP平台、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中心,在“汕头市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及时知悉企业诉求、解答企业咨询、明晰企业建议。同时,进一步建设“粤商通”APP“公安服务专区”,持续推进企业高频服务事项上线工作,向企业及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六是开展联合监管工作。我局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领市级监管事项32项,在“汕头政务信用信息服务网”编制并发布“双公示”目录454项,其中行政许可103项,行政处罚351项。同时认真贯彻实施“双公示”数据归集报送机制,自第三季度以来,已成功归集上传行政许可决定37条,行政处罚4条。七是推进“好差评”工作。我局积极畅通“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粤商通”手机APP等“好差评”线上评价渠道,做好服务大厅窗口办事扫码评价指引工作,提高办事评价覆盖度。强化“差评”工单整改,建立“好差评”情况月评通报机制,促进我局政务服务质量全方位提升。
(三)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方面。2020年,我局在平安汕头网站发布了《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汕头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发函至各相关行局、单位征询意见。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方面。我局先后制定印发《汕头市公安交警部门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工作指引》《创文主要路口、路段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指引》《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疫情防控关卡工作指引》《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管理的工作指引》《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工作指引》《关于向未成年人调查取证的工作指引》等6份执法指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公安执法工作。
(五)落实“三项制度”方面。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汕头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汕头市公安局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汕头市公安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规定,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审核和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办事要素补充登记表及编制流程图、公示行政服务大厅等服务窗口岗位信息,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并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简化手续,缩短流程,创新方式,让改革红利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全面推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我局已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民警和辅警配备了5682台执法记录仪,从硬件上确保我市公安现场执法执勤活动的规范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并落实日常执法质量考评,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评议考核、执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三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汕头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汕头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审核内容及审核流程。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要求充实全市各级法制审核民警,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4月19日,市局交警支队送来对汕头市中心城区域范围重新划定的《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征求意见稿)》,我局法制支队严格落实“应审必审”的措施,通过对该件的制定主体、依据、权限、内容和制定程序进行认真审查,提出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方面。一是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做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答复工作。2020年至今,我局共承办人大议案18件,其中承办、主办7件,会办11件;共承办市政协提案56件,其中主办、承办17件,会办39件。对此,我局切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对收到的建议逐件分析,专门就办理要求和事项在我局下发通知,对答复件的行文严格把关,及时与代表联系沟通,积极推动工作办理,所有议案和提案均已按期办结。二是积极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并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的内容;认真接受我市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并予以积极配合;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三是建立有效监督机制。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国务院令第603号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等规定,我局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查处执法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110报警服务台可接受群众投诉,此外,在“平安汕头”网站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把执法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有效监督下,有力推动依法行政。
(七)推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方面。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我局各办案警种在办理各类行政案件过程中,均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期限和途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法律依据、处罚幅度和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严格把好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二是推行落实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局法制部门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推行落实信息平台硬件设施和软件的开发建设,实现了“两法衔接”工作专网互动、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受理移送案件。2020年至今,汕头市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119宗,其中刑事立案76宗,通过与检察、行政机关的配合联动,形成了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全面贯彻了依法治市方针政策。
(八)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汕头市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工作方案》,我局逐年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报同级普法主管部门备案。9月23日,我局在2020年汕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从五个参评单位中脱颖而出,在网络投票、现场评议等各个环节均获得最好成绩,最终荣获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充分体现了我局普法宣传工作的成效。二是深入校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6月26日,我局在汕头市聿怀中学海滨校区举行“6.26”国际禁毒日青少年禁毒宣传活动暨《禁毒故事会·纪实连环画》赠送、原创禁毒歌曲《无毒人生》首发仪式,活动全程面向广大市民群众进行网络直播,其中新浪新闻客户端、新浪微博在线观看人次分别达到了20万和29.1万。同时在全市中小学的班级群同步直播,精准覆盖全市822个中小学校,16092个班级,超过64万名师生。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宣传民法典。7月22日,我局举办全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汕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唐超进行授课,为一线执法办案提供明确指引,有效提升了我市公安民警的法律素养。此外,我局法制支队还派员到“小公园”景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深刻领会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取得较好宣传效果。
(九)强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一是强化产权保护的法治保障。我局严格规范涉及企业、企业家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行为,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同时适时发布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二是积极主动联系合作民营企业。我局和本地知名企业通过建立警企协作机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绿色渠道”,相互指定联络员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工作措施,同时对重点企业的报案实行查处情况反馈机制,在案件办理主要阶段及时向企业通报案情。三是出台《汕头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十条措施》。我局出台《汕头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十条措施》,明确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涉企接处警、维护企业有序经营、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侦秩序犯罪、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涉企追赃挽损、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等多方面的职责。
(十)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面。一是深入防疫一线,直击疫情防控薄弱环节。疫情期间,我局抽调市局机关69名警力派驻潮南区防疫工作组,深入两英、雷岭、红场三镇驻村包片,全力配合村居开展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工作,深入对口社区、村居以及全市53个防控联勤卡口,发放宣传通告40多万份。食药环部门向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肉禽摊档以及大排档、食肆酒楼和火锅城等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发放《致经营者的一封信》和《广东省公安厅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共计20万余份,并逐一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扩大宣传覆盖面。二是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提高民众认知。我局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多方联动,及时发布疫情进展和科学防疫知识,适时发布汕头公安在疫情期间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有关情况,同时我局“放管服”办公室和各相关警种部门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网上办事指引,做好网上办事咨询引导,并在微信、微博开设“普法小课堂”专栏,先后发布《拒绝隔离、瞒报疫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这些行为法律怎么治?》《疫情当前,这些行为要不得》《疫情防控期间公然聚众赌博,16人被拘》等报道,通过法律人士普法、以案释法等方式,进一步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要做到严格遵守法律。三是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强化执法服务。我局执法办案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售卖假口罩、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等涉疫案件。侦破一宗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疗器械(口罩)案件,查获“三无”口罩三万六千多个,缴获三有保护动物绿翅鸭1093只、眼镜蛇2条、旱獭5只、斑鸠268只以及疑似尼罗鳄冻品4条,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法制部门关口前移,随警作战,提前介入,及时为办案部门解决法律适用难题,提前介入涉疫刑事案件42宗、行政案件32宗,出台工作意见或相关执法指引,并主动加强与检察、法院沟通协调。四是优化服务流程,解决实际难题。我局交管部门出台“驾驶人考试、两个教育、审验教育可延期办理,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适当延长”的政策;户政部门提供户籍业务证件、手续到期自动延期办理、居住证延期签注等服务,切实解决好群众实际困难。对于确需现场办理的群众,服务大厅采用预约方式,避免人员聚集。群众在网上提前预约并了解办事指南,带齐材料,按照预定时间办理,即办即走。出入境部门为企业提供24小时紧急办证服务和上门服务。
(十一)强化“六稳”“六保”法治保障方面。我局成立“六稳”“六保”工作领导小组,6月12日制定《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并印发至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求全警要以风险防控为主线、以严打整治为重点、以警务改革为牵引、以队伍教育为抓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落实好维护安全稳定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要求。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对策
2020年,我局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公安机关的要求仍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民警的规范化执法意识还不够强,执法为民的思想需进一步牢固树立;二是公安执法工作点多、面广,执法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新的法律法规更新速度快、违法犯罪手段不断变化,执法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增强。接下来,我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为引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着力做好十方面工作:
(一)提高站位,夯实思想根基。继续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不断促进民警提高站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举措。
(二)加强培训,增强法治意识。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民警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中,确保民警恪守职业良知,信仰法治,打牢严格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的思想根基。通过通过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民警旁听庭审、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多种措施,不断强化民警的法治意识,准确把握法治精神的真谛,增强坚守法治的定力,提高依法办案能力,提升我市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三)深化改革,力保落实到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推进办案场所建设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受立案”制度改革、执法视音频管理、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运行、派驻法制员、各类案件全程录音录像等工作机制,凝神聚力把各项改革任务抓紧抓好,确保我市公安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健全我市公安行政执法规范制度,制定完善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行政案件裁量基准,减少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进一步把公安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不断提升我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
(五)强化巡查,提升执法质量。我局将继续通过定期抽卷考评、专项检查、执法巡查等方式多维度强化执法巡查,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考评结果运用,确保执法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实现“执法瑕疵、涉警信访、执法责任事故减少,不发生冤假错案、不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不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的目标。
(六)落实政务服务改革,打造便民便商环境。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六类政务服务事项,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审批服务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对标全省标准,力争尽早在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方面实现“四个100%”。
(七)实行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切实把公安行政管理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规则,包括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全面公开,不断增强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八)强化部门联动,打击违法犯罪。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单位与我局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等的沟通协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移交、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九)加速升级,提高执法场所智能化。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为重点,逐步部署智慧办案平台,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严格执法办案场所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讯问录音录像、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和办案区视频监控等工作要求。
(十)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公安机关关于法治公安建设的工作部署,实体化运作市局、分局两级执法管理委员会,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我市法治公安建设向更深层次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安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汕头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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