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9日在清远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陈 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狠抓执法办案、队伍管理、司法改革和检务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审查各类案件34225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12人。
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推进,努力用法治力量为清远经济社会发展护航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坚持打准打实打彻底,市检察院对全市黑恶案件统一把关,加强介入侦查、取证固证、追赃挽损、出庭准备,提升指控效果。专项斗争以来,批捕黑恶案件252件1111人,起诉166件961人,起诉案件无一被改变定性,均获有罪判决;陈志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坚持“不放过、不凑数”,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办案81件,批捕、起诉环节不认定黑恶526件,追加认定黑恶77件;纠正漏捕21人,纠正漏犯24人,纠正漏罪88人。坚持深挖根治,每案必问保护伞,发现移送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220条,起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10人,起诉监委移送的保护伞13人。坚持打财断血,提请处理黑财近30亿元,一审财产刑12亿元。发出整治类检察建议63份,反馈率和整改率均为100%,推动相关行业堵漏洞、去沉疴、再出发。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依法维护防疫秩序、医疗秩序、社会秩序,会同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发布两批涉疫典型案例。对涉疫犯罪案件做到100%提前介入,100%快捕快诉,100%从严提出量刑建议,震慑犯罪,教育社会。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等涉疫案件52人,起诉85人,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5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依法保障复工复产,结合企业需求赠送法律手册,实施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慎用强制措施维护经营秩序等八项措施。如,对企业主侯卫国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疫情期间保障企业发展。成立18支战疫突击队深入一线参与联防联控;采取远程视频提审、讯问、开庭等方式办案,提升防疫特殊时期司法效果,以法与情书写抗疫故事检察篇章。
推进生态保护和生态利用协调发展。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6人,起诉378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6件,督促生态修复林地、基本农田1.3万余亩。针对异地工业垃圾非法到我市倾倒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办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7件已判决,判决生态修复费用4922万余元,督促清理固体废物5.3万吨、10万立方米。携手三省四地检察机关推进北江流域环境保护。针对网箱养鱼污染饮用水源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清理网箱水域面积20.5万平方米。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将有利于高质量发展作为评价案件效果的重要标尺,实施《服务新时代清远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检察措施》。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活动,发布服务民营企业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批捕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23人、起诉85人。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监督撤案11件。落实少捕慎押慎诉理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人,变更强制措施7人;作出相对不起诉25人,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清理排查刑事立案后长期不处理、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挂案”30件。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审查此类案件79件。维护企业创新发展成果,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捕侵犯著作权、商标权等犯罪22人、起诉28人。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成立经济犯罪案件办案组,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222人、起诉228人,同时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妥善办理涉及8万余名受害者的“套路贷”专案,40多名被告人获刑。牵头制定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坚持上游犯罪与洗钱犯罪一体打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
二、发挥刑事司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清远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3121人,起诉4634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批捕涉黄涉非犯罪140人,起诉156人。保持惩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46人、起诉180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70人、起诉719人。推进全民禁毒工程,批捕毒品犯罪458人、起诉479人。惩治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犯罪,批捕重大责任事故罪2人,起诉5人。
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强化侦查引导、自行补充侦查、量刑建议、起诉裁量和出庭指控职能,积极开展刑事和解、社会调查评估、派驻值班律师等工作。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该制度审结3936人,适用率为81.59%,全部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3.13%,一审服判率94.93%,确定型量刑建议占比已稳定在80%以上,被告人认罪伏法成为常态,惩治犯罪更加及时,社会对抗显著降低。
大力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两级院全部建成远程庭审系统,办案效率提高46.53%,不捕不诉率分别下降1.42%和1.92%。强化捕前捕后引导,强化同步补充侦查,避免不应有的办案程序空转,减少当事人讼累,“案-件比”降至1.1。建立技术性证据审查机制,对247件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纠正鉴定错误或依据不足案件25件。强化案件办理流程内部监控,对1708件案件发起流程监控,提出问题853个,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8份。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各类案件719件。
认真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韶关市委原副书记朱余旺等职务犯罪案件44件,决定逮捕31人,提起公诉45人。加强与监委沟通配合,加强退回调查工作,严把起诉质量关,作出不起诉决定1人。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紧盯有案不立、不当立案等问题,监督立案51件,撤案78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6件。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52个。推进监督信息化,侦查监督平台适用率100%。针对侦查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8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61人。纠正漏捕34人,纠正漏罪123人,纠正漏犯49人。
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对30件案件提出抗诉,支持抗诉16件。如支持抗诉的周亚平抢劫案,由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强化审判程序监督,纠正审理违法4件。增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的实效性,共列席审委会17人次。
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和监管秩序稳定。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956件,监督纠正431件。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规案件320件,纠正脱管漏管38人,监督收监执行19人。历时两年跟进监督刘志强脱管案,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纠正执行不当案件229件,监督868名罪犯缴纳财产刑631万元,会同出台涉案财物移送处理五项措施。纠正损害被监管人权益的其他执行不当案件255件。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狱内犯罪行为。探索“派驻+巡回”检察方式,协助省检察院对英德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市检察院对清远监狱、英德监狱巡回检察入选全国精品案件。麦合平、陈祥森两案入选最高检财产刑执行监督精品案件。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力救济相结合深化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或提出抗诉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件,发出虚假诉讼监督检察建议1件,均被采纳。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件,被采纳18件。林海军行政执行监督案、王建党裁判结果监督案、刘世庄执行监督案、杨小平虚假诉讼监督案分别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82件申诉案,通过调查核实等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
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
加强行政公益诉讼。针对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纠正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6件,已到期整改65件。如针对房地产公司拖欠出让金及滞纳金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追缴。针对新闻曝光利维矿场非法填埋问题,三级检察院联动监督。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
加强民事公益诉讼。办理此类案件16件,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如对黄海卫等16人污染环境案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091万余元。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依法主张权利。在办理臻味稻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中,协助生态环境部门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理的全省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缴纳惩罚性赔偿金18万元。
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穿透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出检察建议99件,已到期的全部被采纳。针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被驳回的情况,发出类案检察建议4件。李伟光违法销售食用农产品案,既纠正职能部门怠于履职行为,又促成李伟光主动缴纳全部罚款,入选全省十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行政征收及行政赔偿等行政检察案件,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采取释法说理、促成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9件,促进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一揽子解决。在办理欧阳惠炎不动产登记行政纠纷案时,会同职能部门提出解决当事人真实诉求的方案,确保案结事了政和。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5人。积极参与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批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人,起诉2人。加强对残疾人等受害人的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29.4万元。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推进信访智慧化。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10件,全部做到7日内回复,三个月内答复。两级院领导带头接访、下访81次,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信访积案“清零”任务。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7人,起诉35人。对3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起抗诉,全部获改判。黎剑强利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提供法律援助163次,开展社会调查115次,重点帮教41人,依法对2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完善未成年人取证救助机制,建立“一站式”取证中心8个。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出法治云课堂,开展“互联网+法治”进校园新模式,125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276场。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大预防、大保护格局,会同教育部门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与妇联、团委共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协作机制。
落实普法责任制。主动发布案件信息6560条、公开法律文书2832份。针对多年申诉的案件,以公开听证的方式查清事实、明辨是非、化解争议,促进依法治理,公开听证43件,其中检察长主持16件。贯彻落实《民法典》,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网络活动,发布法治教育类信息3000多条。
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确保电子卷宗全覆盖,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全年接待律师1474人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800件,案件信息查询2956次,安排律师阅卷1168人次。
六、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锻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成果,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制定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开展专项检务督察和政治巡察。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驰而不息改作风。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治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68项。落实过问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填报216件次。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310人次。
锤炼过硬本领。分条线开展教育培训,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业务竞赛,深化岗位练兵,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常态化,用好“检答网”,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业务标兵,法警支队岗位练兵做法得到省检察院推广。设立党员先锋岗,选树先进典型15人,22个集体、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英德市检察院王小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
夯实基层基础。制定检察人员异地调用实施办法,选派27名干警异地办案,促进解决南北部地区检察业务不平衡问题。驻村扶贫工作成效明显。推进“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开展“一院两品”共建共享活动。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清新区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103件。市检察院专设公益诉讼等专业化办案组,加强业务会商、信息互通、数据支撑,构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机制。完成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规范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等工作,遴选5名,退出10名。压实检察官业绩考评,设置质量指标174个、效率指标112个、效果指标131个。
各位代表!我们自觉在接受监督中提升能力。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39次,25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用心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32件。选任11名党外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充分保障41名人民监督员履职。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法院、公安的诉讼制约。
成绩的取得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服务大局措施不够实,效果不够彰显;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还存在短板弱项;三是开展新增业务的能力需提升;四是个别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以贯之盯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清远“十四五”规划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
一、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用心用力。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强化专项打击、专项监督,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开展“落实新发展理念,保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服务“三个探索、三个重大、三条底线”。
二、在推进平安清远建设上用心用力。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诉源治理,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在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上用心用力。加大对“减、假、暂”、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监督力度。完善检察一体化,重塑办案模式,发挥侦查支撑作用,提升智慧检务水平。
四、在加强队伍建设上用心用力。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弘扬专业精神。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与全市人民一起提振精气神,把握时度效,锤炼胆识谋,奋力闯创干,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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