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禁毒人”编织“防毒网”,挥剑斩毒瘤!

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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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方桌,一支笔,一张板凳,郑彦操一坐就是15年。在这个岗位上,郑彦操没少和“恶人恶事”打交道,也打出了“名头”。2020年,他所在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先后获评广东省“最美禁毒团队”和“全省全民禁毒工程先进集体”,他本人也被评为广州市第二届“最美禁毒人”。

广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获评最美禁毒团队

近年来,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力开展禁毒工作,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据凤凰网广东了解,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案件1051件1427人,批准逮捕966件126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毒品案件1255件1688人,提起公诉1338件1772人。办理的刘某某贩卖毒品案、姜某某贩卖毒品案入选高检院、省检院典型案例。

向境外购买毒品,走私入境后通过全国网络贩卖的黄某海等3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以比特币支付毒资、通过菜鸟驿站交付毒品“掩目”的梁某国走私毒品案;以境外“电报”软件作为交流方式,以USDT币支付毒资的莫某凡等人走私毒品案…… 郑彦操所在的第二检察部几乎每天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重大毒品案件,在无数个平静的夜晚里,他们对着一堆堆卷宗,抓耳挠腮,“力度再大一点、搜证再全面一点、效率再高一点”,一切只为“天下无毒”。

“力度再大一点”

2018年11月,广东、广西、云南三地警方联手破获了公安部代号“2019-543”号目标案件,三地警方围绕毒源五次延伸六次收网,全链条摧毁了一条“缅甸-云南保山-广西钦州-广东东莞”的海洛因贩运通道,缴获海洛因81公斤。

办案中发现,毒枭刘某甲涉毒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名下个人财产却几乎为零。通过摸查,他的哥哥和前妻名下却拥有着大量的财产。他的哥哥刘某乙在当地开办了大型超市、火锅店,在云南保山市拥有一套价值200万元的商铺。前妻杨某敏,并无高收入工作,名下却拥有一套超过450万元的别墅和200余万元的现金存款。但刘某乙声称,资金来源于其开办养蜂场的收益。

办案中发现,毒枭刘某甲涉毒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名下个人财产却几乎为零。通过摸查,他的哥哥和前妻名下却拥有着大量的财产。他的哥哥刘某乙在当地开办了大型超市、火锅店,在云南保山市拥有一套价值200万元的商铺。前妻杨某敏,并无高收入工作,名下却拥有一套超过450万元的别墅和200余万元的现金存款。但刘某乙声称,资金来源于其开办养蜂场的收益。

顺着杨某敏这条线,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庞良程主任的指挥下,经办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对涉案人员开展了全面的财富调查工作,终于发现,为协助毒枭刘某甲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洗”成“合法”财物,杨某敏和刘某乙密谋虚设债权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并以无法偿还借款为由,将以毒资购买的商铺等财产过户至刘某乙名下,层层倒手,逃避侦查。

“在以前的办案实践中,很少把涉毒案件的财富调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郑彦操表示,该案系广东省首宗毒品犯罪洗钱案,也是公安部将涉毒洗钱犯罪调查划归禁毒部门以来广州市侦破的首宗毒品犯罪下游洗钱案件。

郑彦操回忆道,为使案件能顺利开展,经办检察官协同侦查人员,多次从广东前往广西实地调查,实地查看养峰场的规模、核查实际收益。

最终,刘某乙被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2万元;杨某敏被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9万元。

“搜证再全面一点”

犯罪嫌疑人面对讯问拒不认罪怎么办?零口供如何定罪?如何在“零口供”下全面客观取证?

在洪某华、王某英非法持有毒品案中,被告人洪某华“零口供”,始终拒不认罪,虽有相关材料反映洪某华与毒品上家有大量涉及毒品交易的通话,但一审法院未予采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决王某英有期徒刑15年,洪某华无罪。

“毒品犯罪一个也不能放过!”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后,着力推动省、市两级公检法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技侦材料证据转化达成共识。经过不懈努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原一审证据基础上,根据案件蛛丝马迹深挖证据线索,经近半年补充侦查后,夯实全案证据体系,并根据证据变化情况将原非法持有毒品罪变更起诉罪名为贩卖毒品罪。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亲自担任该案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对技侦证据进行了不公开举证质证,当庭以多媒体方式出示全案证据,分阶段分类型播放技侦证据,并结合其他在案证据搭建起了完整的证据体系,清晰有力地展示了全案证据脉络,有效指控犯罪。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庞良程主任及时组织课题组对毒品案件中技侦材料转化使用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在深入剖析此前成功运用公检法“一案一会商”机制办理7宗案件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了技侦材料证据转化的“广州模式”。

“效率再高一点”

“我们成立了分工相对固定毒品办案科组,探索出了一条毒品犯罪专业化办理的新型办案模式”,郑彦操表示,结合办案实践,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了毒品案件各环节处理标准,研发了《毒品案件证据审查的要点和应对》《公诉视角下毒品案件涉案资产审查与认定》等多门业务课程,致力提升毒品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

在加快办案效率的同时,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也在加快编织着社会治理“防毒网”。据悉,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借助新闻发布会、新媒体平台、报刊等多种方式增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通过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等多渠道开展禁毒宣传。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两级检察机关先后以“无‘毒’有偶,‘未’爱护航”“伴你成长不毒行”等为主题,面向广州高职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开展禁毒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

据了解,为切实解决“下捕上诉”难题,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目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也在积极探索如何在重大毒品案件中依法做好提前介入工作,有效引导侦查,从源头上提高毒品案件办理质量。在办理公安部督办的“C200001”芬太尼专案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保持密切沟通,利用捕后诉前黄金期精准引导侦查方向,促请侦查机关依法及时提取固定证据;对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王某强等14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由于涉案毒品数量巨大,主要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同步提前介入,审查卷宗材料、与侦查机关共同研判案情,明晰侦查方向,为侦查取证提供了具体意见。

拨云见日的穿透力 ,细致入微的敏锐性,检察官始终用责任担当着力守护羊城,只为毒品犯罪再少一点,人民的生活再好一点……

来源:广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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