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笑,请你出去!”
1月24日,有网友爆料,在四川阿坝汶川县映秀镇映秀震中遗址,几名游客在参观过程中不停说笑,被导游怒怼:“大家请文明祭奠,我刚刚已经听到您笑了几次了,如果再笑请你出去,不要在这里参观!这里是什么地方!”
导游的怒怼赢得网友纷纷点赞。这里是什么地方——2008年5月12日,8.0级地震突袭我国四川省汶川县。霎时间,满目疮痍,举国同悲,截至2008年9月25日,近7万鲜活生命在黑暗的地隙中戛然而止,37万余人受伤。这次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
我们不能忘记,一片片残垣断壁之上,曾经是怎样的书声朗朗;一颗颗碎石瓦砾之下,飘荡着怎样的绝望悲伤。5·12汶川地震遗址绝非一般意义上的旅游景区,遗址下埋葬的,不仅仅是同胞的生命和汶川的苦难,也是整个中国的伤痛,它承载着太多悲悯而苦痛的记忆。在遗址前面大声喧哗、嬉笑打骂,这样的笑,是不合时宜的,更是刺耳的,甚至是麻木不仁的,是让人心寒的。
这样的嬉笑打骂被厉声喝止,不仅仅符合我们社会的道德规范,也是我国法律的题中之义。我国旅游法第十三条明确,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遗址文化秩序,强调遗址的教育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公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各种不文明的旅游行为越来越少。但也不乏一些游客对自己的言行不加约束,挑战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比如,2015年,陕西一男游客爬上女红军雕塑坐在其头上“留影”,被国家旅游局列入全国游客不文明旅游名单;2017年,几名青年身穿仿制二战时期日本军服在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前拍照被行政拘留;在2018年和2019年,均有网友因对汶川地震受难者发表侮辱言论被行政拘留……
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不能失去对生命的尊重、对苦难的思考和对法律的敬畏,这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修养,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参观遗址纪念馆,不是去游玩寻乐,而是为了虔诚缅怀和纪念。尊重逝者、珍爱生命、铭记历史、勿忘伤痛,这才是遗址纪念馆存在的价值,也是我们参观聆听的意义。
试问,如果人人都在地震遗址上有说有笑,未来,还有谁会记得那些被灾难带走的生命,还有谁能懂得什么叫做“多难兴邦”?
你们嬉笑打骂的样子,真“难看”!
来源:法治日报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