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疆”“美团”员工职务侵占案,福田检察院当好服务民企发展“老娘舅”

南方+ 记者 陈熊海 2021-01-25 18:51

全年受理审查逮捕1280件2018人,批准逮捕968件1525人,同比下降37.18%和33.75%;受理审查起诉1706件2395人,提起公诉1501件2210人,同比下降21.61%和19.78%。2020年,福田检察院贯彻落实新型司法理念,持续打造优质检察产品,实现基层检察高质量发展。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2020年,福田检察院全年批准逮捕涉疫情犯罪18件20人,提起公诉17件19人,涉黑恶案件起诉4件19人。三年以来,涉黑恶案件共批准逮捕29件77人,起诉27件94人,发出检察建议124份,实现了线索清仓、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逃犯清零和行业清源。此外,福田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枪涉爆、危险驾驶和“黄赌毒”等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犯罪共143件339人,提起公诉560件822人,办理了54人假冒境外期货交易实施跨国电信诈骗案,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向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3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福田检察院在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及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领域,批准逮捕20件26人、提起公诉25件33人,依托福田区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全年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7件247人,起诉152件307人,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及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等涉企犯罪,共批准逮捕45件54人,起诉66件79人,成功办理了“大疆”“美团”公司内部员工职务侵占案等典型案例。注重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利,对涉非公经济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在法律监督方面,福田检察院2020年对应当逮捕而未移送审查逮捕的,依法纠正漏捕45人,同比上升400%,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纠正漏诉5人,同比上升25%;对定性不准的,依法改变定性5件,纠正2018年以来判处实刑但未交付执行的罪犯108人。另外,福田检察院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全年立案2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建议2份。针对《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涉嫌抄袭事件,福田区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市生态环境部门对相关单位做出罚款62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决定。

另外,福田区检察院完善少年司法保护福田模式,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2020年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不起诉宣告会15人次,训诫会27人次,帮教30人次,开展心理测评79人次。

今年,福田检察院将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当好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的容错机制,探索构建精准帮教专业化社会支持体系。

【记者】陈熊海

编辑 胡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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