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春季转插班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01
招生对象
具有高新区户籍,在高新区外学校就读或在高新区内民8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三年级学生除外),可以申请入读高新区属公办学校。
经高新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
02
报名时间
1 月19日9:00-1 月25日24:00
03
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学生或家长自行上网报名。
方式一:
电脑登陆
(http://bm.feiqiyun.com)进入“珠海高新区公办中小学招生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方式二:
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高新区教育招生”,点击“入学报名”,按提示进行报名。
*由于各公办学校学位普遍紧缺,无法提供转学插班学位的学校或年级会提示“满员”信息。
04
学位安排
(一)符合转插班条件的学生原则上按照同一学区房户一致、有户无房的顺序安排学位;
(二)同一学校同一年级出现报读人数超过可能提供的学位数时,按照入户时间先后安排学位,额满即止。
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转学申请。
05
审核流程
(一)2 月1 日反馈审核结果。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
(二)2 月2 日至2 月8 日公布及公示学位安排结果,有异议的,于公示期间向高新区教育局反映。
(三)2 月22日携下列入学资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注册。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父母个人户口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申请人户籍地址以2021 年1 月25 日前为准。
2.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表及原就读学校标识码。
所有上交资料复印件均为A4 纸复印,并且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06
招生要求
(一)严格控制班额。贯彻落实上级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
(二)加强材料审核。学校接受的入学材料复印件需由接受人员核对原件并签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变相留级的,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取消其申请学位,因此导致的后果由申请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
(三)执行指标生制度。严格执行《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珠教〔2012〕4 号)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 号)的规定,未按规定就读公办学校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四)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选择转插班到民办学校的学生,由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民办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办学层次进行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珠海高新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3629028、3629617。
珠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
2021年1月18日
附件1
来源:珠海高新区教育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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