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锋:练就“绵柔掌”止纷“千钧力”

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01-18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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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广东3家法院、14名法官获表彰,其中,陈剑锋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陈剑锋,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曾获评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4次。

民事审判公正和温情并重。2013年4月担任法官以来,陈剑锋在法庭这个特殊的“战场”上,始终以自己独特而温柔的力量办理好大大小小的案件。“温柔有力量”,是周围人对他的评价,他把调解的“绵柔掌”,化为了定分止争的“千钧力”。近三年,陈剑锋办结案件648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长期未结、无一被发回重审或改判。

“调解多一点艺术,社会添一份和谐”

民事审判中,调解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但从工作量来说,调解往往要比裁判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国人口流动和经济发展都按下了“暂停键”,以酒店为主的服务业首当其冲。

在这期间,陈剑锋审理了一起涉及当地某大型酒店及二三十户小商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周某于2017年6月与原告陈某签订了租赁面积30814平方米的《房产租赁合同》,每月租金84万余元。在过去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周某均如期交租。2019年下半年后,在经济不景气和疫情的双重影响下,酒店惨淡经营、每况愈下,高额的租金压得周某喘不过气来,遂开始拖欠租金。眼见周某拖欠多月租金,陈某也急了,便向法院提起追讨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的诉讼。案件经一审判决后,二审到了陈剑锋手中。

“这个案件其实很简单,适用法律明确,可以一判了之。但其中涉及的不仅是租金应支付多少、租赁合同能否解除的法律问题,关键还涉及到酒店前期数千万元的巨额投入和企业、众多酒店员工以及二三十户小商户的生计问题。”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案件处理不好极易对本地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陈剑锋暗暗下定了调解结案的决心。

“刚开始尝试调解的时候,双方的态度都很强硬,所以我们都以面对面、单对单的方式做工作。”面对一审胜诉的周某,陈剑锋先是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周某拖欠租金的法律后果以及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依据,降低周某对二审判决的心理预期,打好了双方调解的基础;另一方面,则尽力说服陈某本着共克时艰、互利共赢的态度,减免租金并分期支付,帮助周某渡过难关。

然而,毕竟是真金白银的巨额利益,周某的酒店资金有限,陈某生意也面临困难,急需资金周转,减免并分期支付拖欠租金的调解方案始终无法谈拢,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如何找到调解突破口?陈剑锋左思右想,案卷翻了又翻,几个深夜睡不着觉,都在想着如何让案件有双赢的结果。终于,一个重要的字眼映入了眼帘:商会!

陈剑锋联系了双方所在的商会,希望他们出面帮助做工作,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寻求共赢。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达成了减免租金84万余元、分八期支付其余拖欠租金的调解方案,酒店以及二三十户小商户得以继续正常经营。

“作为法官,裁判的意义不仅是要分清是非、定分止争,还要让矛盾纠纷化解找到更好的出路,调解多一份艺术,社会就多一份和谐。”这是陈剑锋办结该案后,在日记本上写下的一段体会。

“法官多一份悲悯,群众多一份温暖”

“我为什么想做法官?因为在这个岗位上,我能以我的能力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陈剑锋始终怀着一颗朴素的悲悯之心。

2020年7月,陈剑锋受理了一宗特殊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分居多年,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审法院判离,男方上诉不同意离婚。“从案情来看,判决准予离婚符合法律规定。但是,男方在双方分居后因事故左腿大部缺失,目前依靠亲友的救济艰难度日,现在又面临妻离子散、家庭破碎的困境,如果简单地判决离婚,极易走向极端。审理这个棘手案件,一方面要坚持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做和事佬;另一方面要保障好残疾一方的基本生活,最大程度地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并取得其理解。”经过庭审,陈剑锋理顺了审理思路。

陈剑锋首先做男方的说服工作,了解其伤残和生活困难情况,帮助其向当地政府申请低保,向其解释婚姻自由原则。“一开始,这位大哥根本不听解释,态度很生硬。我们慢慢疏导,发函给镇政府后,低保办理也有了眉目,最后大哥同意离婚,小孩一人抚养一个,并提出要求女方给予5万元经济补助”。为促成调解,陈剑锋又通过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做女方工作,女方同意两个小孩的抚养费都由其负担,但表示其现在针织厂打工,月收入不高,5万元经济补助只能在5年后支付。“最后,我们综合双方意见依法判离。大哥每月低保加上经济补助有一千多元,温饱就能解决了,双方都服判息诉,我们也放下了心。”谈起该案的妥善审结,陈剑锋感到十分欣慰。

“法官多一份担当,社会多一份公正”

“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不惧压力,大胆依法判决。如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在受到侵害时都不敢大胆地保护,那么法官的存在也就没有意义了。”陈剑锋回忆起多年前审理的一宗案件,感触颇深地说道。

2013年,刘某等五名学生结伴在当地一河滩玩耍,三名不慎溺亡。死者家属认为某河沙开采公司在该河段偷采河沙,应该负一定的责任,但由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两者间有因果关系,故一审判决河沙开采公司无责。

“毕竟是涉及三条人命的案件,必须慎之又慎!”这是陈剑锋接到案卷后的第一感觉。

为了查清案情,陈剑锋两次到河滩实地勘察。而这片河滩在当地村民口中,是一片内部已经被掏空、随时可能塌陷的“吃人沼泽”,村民们纷纷劝法官不要下河勘探。陈剑锋把女书记员留在岸上,和另一名法官不顾天色已黑,钻进河滩的荆棘丛里,查看河滩的地形地貌。随后,陈剑锋一行又走访了数十名村民,了解到事故河段在几年间已发生多起溺水身亡事故,并且有许多村民亲眼目睹河沙开采公司越界挖沙,与河床降低和塌陷存在因果关系。

经过慎重细致审理和查阅大量案例后,陈剑锋顶住了压力,对一审结果予以改判,认定河沙开采公司的违法采砂行为导致河段的河床降低、河床不平和河水变深,大大增加了该河段的危险性和受害人被水冲倒后的自救难度,是受害人溺亡的次要的、间接的原因,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个案件判决河沙开采公司赔偿的数额虽然不大,但对社会导向有重要意义。违法行为应当被制止,危险因素应该被去除,否则,以后还会发生类似的事故。”身披法袍,心存道义,这是对陈剑锋的最好诠释。

【来源:河源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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