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治理工作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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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几起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查处情况的通报》(国教督办函〔2020〕6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整顿。鉴于寒假期间是校外培训和违规补课的重点时间段,也是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广东省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治理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势

  各地各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卫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遇到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并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卫健等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严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校门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员工和培训学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对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从教人员尤其是外教管理,储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并对培训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切实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严格教师队伍监督管理

  各地要严格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要求,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尤其要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或组织、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从教人员管理,指导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提高从教人员管理水平,将职业道德要求贯穿从教人员管理全过程,完善从教人员招聘环节,严格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考察。加强从教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从教人员自觉依法执教、规范执教。

  

  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粤教基〔2014〕10号)等文件要求,严禁通过考试或者变相考试(包括寒假研学、冬令营等各种方式)择优选拔新生,尤其要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与民办学校举办“密考”的行为。加大对违规补课的预判和治理力度,中小学不得与校外机构联合举办(含租借场地)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

  附件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几起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查处情况的通报

  国教督办函〔202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有关部门和各地共同努力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但近期,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出现针对初、高中在校生开展全日制培训,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化学实验导致学生烧伤,课堂播放电视剧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影响十分恶劣。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强化警示作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违规培训查处情况

  (一)山西省太原市“益学领军”“益学教育”“常量教育”“名塾教育”“名塾教育未铭培训点”5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针对初、高中在校生进行全日制教育培训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个别学校出现空挂学籍、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的问题。当地教育部门立即严肃查处,责令“益学领军”“益学教育”停业整改;责令“名塾教育”停止培训、退生退费;取缔了“常量教育”“名塾教育未铭培训点”。对空挂学籍的学校通报批评,并约谈学校负责人;对在培训机构兼职的教师给予警告处分、通报批评、扣除当年全部奖励性绩效、认定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山西省教育厅已将上述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对空挂学籍、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任教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二)浙江省绍兴市一培训机构发生一起6名学生烧伤事件。“柯岩少儿培训学校”未取得办学许可擅自招生,工作人员在演示化学实验时因操作不当导致爆燃,致使6名学生被烧伤。绍兴市、柯桥区两级教育部门联合街道、公安等部门开展医治、调查等事故应急处置,依法取缔该非法培训机构。

  (三)重庆市新东方一名教师在课堂上给学生播放电视剧事件。重庆市新东方沙坪坝校区培训人员,在数学一对一课堂上,播放与培训内容无关的电视剧约30分钟。沙坪坝区教委约谈重庆市新东方主要负责人,责令该机构加强课堂监管和员工管理。重庆市教委在全市范围对重庆新东方的违规培训行为进行通报。

  

  工作要求

  针对一些机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培训的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治理成果。

  一、加强日常排查监管。要结合实际对培训机构进行经常性排查抽查,重点排查无证培训、开展全日制培训、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机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严肃处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直至吊销教师资格证。排查和处理情况要及时通报全省(区、市),以儆效尤。

  二、严格学生学籍管理。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处理入学、转学、升学、休学、复学和信息更新等相关业务。严查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坚决防止办理虚假休学手续实际在外借读或参加全日制违规培训。

  三、强化社会共同监督。要管好用好“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录入更新培训机构信息,公布黑白名单,方便群众选择合规机构和投诉机构违规培训行为。要关心群众诉求,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对违规培训的投诉,协调有关各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校外培训规范发展。

  来源:广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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