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何时生效?商务部:中方核准准备工作6个月内完成

南方+ 记者

去年11月正式签署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何时生效,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1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中方从去年12月起就已经启动RCEP协定国内核准程序,目前进展顺利。“中方协定核准和实施准备工作将在6个月内完成。”

数据显示,我国与其他RCEP成员国经贸往来重要性日益凸显。据海关统计,2020年,我国对其他14个RCEP成员国进出口总值10.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了3.5%,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1.7%。其中,出口4.83万亿元,增长了5%;进口5.37万亿元,增长2.2%。

其中,东盟10国是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进出口值4.74万亿元,增长7%;日本、韩国是我国第四和第五大贸易伙伴,进出口值分别为2.2万亿元、1.97万亿元,分别增长1.2%和0.7%;对澳大利亚进出口1.17万亿元,下降0.1%;对新西兰进出口1255.3亿元,下降0.4%。

我国机电产品成为RCEP各成员国的“心头好”。2020年,我国向RCEP成员国出口机电产品2.6万亿元,增长7.3%,占同期对RCEP成员国出口总值的53.8%。其中,集成电路3140.3亿元,增长15%;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2606.3亿元,增长11.1%。同期,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9448亿元,增长11.9%。

而我国更青睐RCEP成员国的集成电路产品。2020年,我国自RCEP成员国进口集成电路1.08万亿元,增长9.8%;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1784.5亿元,增长8%;铁矿砂4963.5亿元,增长14.7%;初级形状的塑料1563.3亿元,下降0.3%。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表示,目前RCEP是全球体量最大的自贸区,涵盖了全球约30%的人口、30%的经济总量和30%的对外贸易,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成员各方对此充满期待。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李春顶表示,RCEP早日生效,将为我国外贸带来新机遇,一方面将增加中国与协定成员相互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带来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另一方面,通过RCEP协定,将加强成员相互之间的价值链重组,形成新的外贸动力,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

【记者】赵晓娜

编辑 吴昂霖
校对 谢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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