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创新政策首次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实习学生、见习人员、村居两委人员、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从事公益活动的志愿者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可由所在从业单位(组织)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据了解,《办法》所纳入工伤保险
参保对象范围的“特定人员”
主要包括
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
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
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单位见习人员
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此外,《办法》将村(社区)两委人员,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劳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的志愿者等特定人员也纳入了参保对象范围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实行“五险统征”的参保模式
鉴于单位从业的超龄劳动者、实习学生等
特定人员未与从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办法》规定从业单位可按“自愿参保”原则
选择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上述从业人员
单项参加工伤保险、
缴纳工伤保险费
来源:湛江日报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