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
却拿不到手
此现象着实让人糟心
今天的以案释法
就与老板拖欠工资有关
案件回顾
刘某伟系某电力公司承建的某工地包工头,2019年9月,包工头刘某伟雇请吉布某沙、吉布某加和同族兄弟共14人,在由某电力公司承建的某工地从事搭建电力塔工作。然而,在工作了一个多月后,包工头刘某伟在收到电力公司的工程款后并没有如数支付给工人工资八万多元的情况下逃匿了。
吉布某沙、吉布某加等人到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刘某伟欠薪问题,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刘某伟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刘某伟经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工人的工资。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包工头刘某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线索移送怀集县公安局,怀集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于2020年5月19日刘某伟在石林火车站广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7月20日以刘某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该案后,即刻启动快速审查程序,核实案件情况,并于2020年8月11日以刘某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怀集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该案过程中,怀集县人民检察院还积极参与到调解工作当中,经过近一个星期的磋商、调解,最终为民工讨回了工资,促成了民工代表和刘某伟的和解,并且在办案过程中对刘某伟细致释法说理,使其自愿认罪认罚。
2020年11月23日怀集县人民法院对刘某伟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当在工作中发现被拖欠工资时该怎么办?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一定要保存证据!保存证据!保存证据!
然后通过合规合法的方式追回自己的“血汗钱”
讨薪途经:
协商处理
大家可以联合起来,从中选出代表与老板进行协商,通过亮明欠薪证据、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让老板对欠薪“知难而退”,同时要注意将协商记录通过录音、录像等形式保存下来。当然,此种讨薪方式仅限于老板人品较好且却因经营困难等原因拖欠工资的情况。
申请仲裁
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开庭;及时裁决、结案。
寻求司法帮助
个人民事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当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到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若无需刑事立案,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通过依法支持其提起诉讼的方式,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还可以拨打12333、12348、12351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寻求维权帮助。
以上讨薪方式不管大家使用哪种,但切记,一定要走正规渠道!检察机关作为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永远是你们坚强的后盾!
不知道怎么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您可以拨打12309热线,或登录检察院官方网站点击12309网络平台,也可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城街道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与我们面对面沟通。
编辑 | 陈美珍
文稿 | 林惠芳 陈美珍
图片来源于网络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