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骑手送餐时猝死,平台以无劳动关系避责行吗?

南方探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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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1日,43岁的饿了么外卖员韩某伟在送餐途中猝死,因韩某伟为“众包”骑手,饿了么平台仅愿给家属赔付2000元。

北京朝阳警方认定韩某伟为猝死。

事件引发网络热议,关于众包骑手猝死后平台是否要按工伤赔偿成为焦点。记者查看多封裁判书发现,目前,法院对众包骑手与蜂鸟配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判定不一。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学智表示,虽然《蜂鸟众包用户协议》强调配送员与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否存在劳动雇佣需从用工方式、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管理和从属性等多方面综合判断。

众包骑手与平台不存在雇佣关系? 网友认为是霸王条款

据红星新闻报道,2020年12月21日下午5时许,饿了么外卖员韩某伟在送当天第34单外卖途中倒下身亡。事发后,北京朝阳警方调查结论为猝死。

1月8日下午,韩某伟弟弟告诉南方+记者,事发后,饿了么平台只愿给2000元“人道主义赔偿”,蜂鸟众包认为韩某伟和平台没有劳动关系。

据了解,饿了么是上海扎拉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软件,蜂鸟配送同属于该公司,负责为饿了么平台送单。记者看到,《蜂鸟众包用户协议》特别提出,蜂鸟众包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众包配送员与平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

不少网友认为,韩国某伟送饿了么外卖,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与平台已构成雇佣关系,平台应按工伤赔偿。有网友指出,用户协议的特别条款是在钻法律空子,一句外包,就想撇清关系,是霸王条款。

韩某伟的弟弟表示,哥哥的两个儿子在读书,大的读高二,小的读六年级。家庭压力大,为了多赚钱,韩某伟和妻子只好去北京打工。两年多来,他一直送饿了么外卖,几乎每天从早上9点干到晚上9点多,一个月下来能赚七八千元。

韩某伟每天首单会被扣3元,实际投保的额度只有1.06元。

家属表示,韩某伟每天送出第一单的佣金会被排平台扣除3元,用于支付每天1.06元的人身意外险。对于被扣除的近2元去了哪里,家属表示会追责到底。韩某伟猝死后,家属已申请保险赔偿,估计能获赔3万元。

对此,有网友指出,意外险2元差价去向不明,蜂鸟配送的做法明显存在问题。

蜂鸟众包提示骑手与其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相似事件判决结果不一,律师:需多方面判断劳动关系存无

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裁判书发现,众包骑手与蜂鸟配送的纠纷中,法院判决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曾有众包APP使用者猝死后,没有被判定为劳动关系。裁判文书显示,2019年5月,配送员武某连续工作12小时后,突发心脏病,当晚凌晨死亡。家属认为,武某按平台奖惩制度获得收入,要求租赁饿了么蜂鸟众包APP的上海佩仁公司赔偿,却被拒绝,申请劳动仲裁也被驳回。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武某与租赁蜂鸟众包的上海佩仁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判决书指出,武某作为骑手完成接单、配送、获取报酬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武震作为骑手,其接单对象并非特定的人,接单与否、接单量的大小均由其自行决定,工作时间自由,日常出勤、请休假等情况亦不受上海佩仁公司的约束及管理,双方但人身依附性较弱,故双方之间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

但也有确定雇佣关系成功的。裁判文书显示,上海外卖员徐某伟在送单中工伤,法院要求上海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予以赔偿。法院认为,在配送服务过程中,骑手按照拉扎斯公司的指令进行服务,拉扎斯公司根据平台业务规则采取奖励、扣款、罚款或者减少配送单等方式激励、约束骑手的行为,故双方形成雇佣关系。

“虽然《用户协议》中有专门条款逃避责任,但还要看具体情况。”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学智指出,需要结合外卖员和平台间的合同关系,并从用工方式、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管理和从属性等多方面综合判断。

曾学智认为,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和规制,平台不能一味考虑规避自身风险,忽视对平台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障,立法单位应从立法层面对新型用工关系加强规范。

饿了么回应

8日晚,饿了么发文向意外死亡的众包骑手韩某伟致歉,表示本周内会赔偿60万元给韩某伟家属。饿了么表示,会调整众包骑手的保险结构,提升保额到60万元。

饿了么称,骑手跑单前的3元服务费,目前是其代为收取,饿了么会再支付一部分,共同交给骑手服务的人力资源商,由人力资源商为骑手投保。

但对于蜂鸟快递是与众包骑手存在劳动关系,饿了么未做回应。

韩某伟弟弟告诉南方+记者,目前,饿了么人员已到嫂子家里,双方会进一步沟通处理。

【记者】刘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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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回应外卖员猝死事件:将猝死保障额提至60万

编辑 佘余
校对 黄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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