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龙:“十四五”要将环境质量、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地,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依据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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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孙金龙在文章中提出,截至目前,“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生态环境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同时要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保任重道远。“十四五”时期,必须毫不放松推进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文章还提到,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环境质量、节能减排等指标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已成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抓手。“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将相关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方,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相关工作落实。

近日,《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出台,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有关负责人1月6日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指出,产业密集、环境问题突出,以及现有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满足环境质量要求、以及流域或者区域环境形势复杂,无法适用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其所在省级政府必须制定比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负责人还表示,强调地方标准应始终保持严于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对于新发布实施的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果相关控制要求严于现行的地方标准,则地方应当依法修订或者废止。

无论是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地方,还是强调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标准,都将对地方的产业发展乃至招商引资产生影响。

有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地方政府需要转变发展理念,改变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方式,而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寻找新增长点、新动能上。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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