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检察四周年 | 利剑出鞘除黑恶 激浊扬清护安宁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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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闻》报道我院扫黑除恶工作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利剑出鞘,直抵戾气要害,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涤荡污浊,扫出了朗朗乾坤、盈盈正气。

今年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年,也是收官之年、决胜之年。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创新举措,积极延伸监督职能,促进社会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创新,亮点突出,成效显著。

据了解,自2018年3月20日接案以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共起诉认定涉恶案件12件50人,经法院认定的涉恶案件9件44人;起诉认定涉黑案件2件15人,依法办理了盘踞大浪15年的谢雨行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目前涉黑涉恶审查起诉案件全部办结。

△我院起诉的谢雨行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宣判

强化组织领导 提升政治站位

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深刻认识到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2018年初,迅速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组织办案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及时理解和掌握涉黑涉恶犯罪的构成特征,精准把握打击范围及尺度,提高办理黑恶犯罪案件水平。

在办案中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注重加强与区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出台《第一次刑事检察与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第二次刑事检察与侦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明确黑恶势力犯罪打击重点,最大程度凝聚司法共识。与区纪委监委会签《关于建立龙华区纪检监察、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和黑恶犯罪线索双向移交与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实现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互助推。

三年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的查办工作,深挖细查犯罪线索,顺藤摸瓜“打伞断财”,共协助移送涉黑恶线索28宗,实现了“线索清零”与“积案清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作为扫黑除恶的重要力量之一,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在依法严惩、法律监督和综合治理等方面主动出击、持续发力,确保将每一宗案件都办成铁案,让人民群众满意。”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时敏说。

涉恶涉黑案件100%提前介入 引导侦查取证

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对于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均做到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和监督规范侦查。始终秉持“是黑恶势力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也不凑数”的办案理念,不认为拔高或降低入罪标准,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黄某坚、黄某文、倪某平、黄某华等人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诈骗案,系深圳市龙华区挂牌成立后打击的第一宗恶势力团伙案件。该团伙有明显宗族、地域特征,对其周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社会管理秩序均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为确保案件侦查质量,2018年1月,尚处于筹建阶段的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区公安分局邀请后,立即派出工作专班,由院领导带领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明确了“联合各个部门,打消群众顾虑,全面收集证据,形成除恶合力”的取证思路,为案件成功办理打下良好基础。案件进入庭审后,检察官围绕客观证据加强释法说理,对被告人的不实辩解逐一批驳,最终该案成功获判。

“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有利于检察机关及时掌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查办动向,对黑恶势力犯罪实施精准打击。”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套路贷”犯罪发展蔓延,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针对此类案件取证难度较大等特点,龙华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密切检侦协作,引导公安机关明确取证重点,及时破解难点。

在办理许某鹏等五人“套路贷”涉恶案件中,经过提前介入,对于报案警情、被害经过、犯罪金额等方面列出详细取证要点,及时补充关键证据,帮助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阶段取得重大进展,最终该案犯罪嫌疑人均被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处刑罚。

△我院依法起诉的“套路贷”案件

用好检察建议 推动“行业清源”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进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后半段,行业清源、综合治理成为重中之重的任务,用好检察建议推动整治行业乱象、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成为检察机关提升扫黑除恶成效的重要抓手。

“在办理刘某金等17人寻衅滋事‘地铁站霸案’一案时,我们发现这其中暴露了交通运输和社会治安领域存在电动车非法营运以及占用公共道路违法拉客等问题。要想实现最大的办案效果,必须对这类问题加以整治。”案件承办检察官说到。

2020年8月,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联合交管部门对龙华地铁沿线各出口的电动车拉客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要制定并出台相应联合管理措施,规范电动车登记管理,在各出口设置警示牌、标识及举报电话,必要时设置交通警务室。

这份检察建议,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经整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协调区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综合性专项治理行动,严管地铁口周边交通秩序。

通过清理违停车辆、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龙华区各地铁口电动二轮车营运管理,重点区域尤其是地铁站台及周边摩电非法营运现象明显减少。

到目前为止,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及时向党委政府、发案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份,将监督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推动完善基层治理。

扫黑除恶是一场务必全胜的人民战争,扫除的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毒瘤,建构的是符合人民群众期待的、更加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平安宜居环境。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全力打好扫黑除恶决胜战、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2020年第3期|总4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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